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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头雁工程”引航乡村振兴
来自:江永县委组织部 2024-04-22 15:42

为聚力破解乡村“散、薄、弱”壁垒,江永县深入实施“头雁工程”,推动构建乡村“雁阵”格局,引航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

充电赋能,释放头雁潜力。充分发挥乡镇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聚焦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党建业务等内容,分阶段、分类别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活动15场次,着力提升履职能力,锻造乡村振兴“主心骨”。深化开展“走出去”学习考察活动,组织部分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20余人,到长沙浏阳市、衡阳蒸湘区等地学习考察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文旅融合发展等先进经验,有效推动产业发展提速、基层治理提能、文旅发展提质。常态化开展“村(社区)交流互促”活动,全县9个乡镇不定期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县内先进村(社区)开展经验交流,促进全县112个村(社区)优势互补、交流互促、抱团发展。

从严管理,凝聚头雁合力。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季度量化评估机制和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正负清单”,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撤换。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外出报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居)务公开、乡村振兴月例会、监督月例会等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转,确保村级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民主、公开透明。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交县委组织部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在岗履职、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等情况,为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和激励保障提供客观依据。

正向激励,激发头雁活力。深化推进基层减负,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减负调研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权责清单,坚持以“依法依规、精简便民”的原则,按照“三从三抓三办”措施,在全市率先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工作,做到减牌不减服务,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效能。加大保障力度,逐年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待遇,配套发放村主干养老保险补贴,逐年定期开展村(社区)干部健康体检,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增强村(社区)干部幸福感、获得感。实行绩效报酬发放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制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干部在各类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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