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祁阳市将规范证件监管作为从严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的重要抓手,持续在证件登记备案、申领审批、责任追究等方面上下功夫,不断扎紧干部因私出国(境)的“铁篱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见效。
全过程动态管理,实现登记备案“全覆盖”。健全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备案和使用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册、专柜、专管”“四专”模式。全市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凡是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等重要岗位人员的证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并对政法、财政、城建投、农建投等重要职能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员登记备案。备案人员级别、职务、工作单位等信息若发生变化,其所在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更新;针对到龄退休或调离本市的公职人员,则及时做好信息撤备。目前,祁阳市共有4527名公职人员依规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四级调研员以上和县处级在职领导干部224人,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和乡科级领导干部2960人,全市集中保管证件(照)1964本,实现了“应登尽登”“应管尽管”。
全链条严格把关,实现申领审批“无疏漏”。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和证件使用登记制度,备案人员需要出国(境)的,必须事先如实填写《祁阳市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呈报表》申领证件,经组织部门严格审核后,依照批准事项发放出入境证件。建立责任领导签名笔迹备案信息库,对办理审批手续的领导意见和签名进行字迹比对,比对结果相符的予以审批,字迹不同的则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返回后,本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因私证件交回组织部门集中管理,现场办理交回手续。针对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祁阳市坚持“不批不办、不批不放”的原则,从严审慎管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业务,实行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境)等行为。
全方位精细监管,实现责任追究“零容忍”。除参加子女毕业典礼、子女婚育、探望在国(境)外定居或工作的直系亲属、本人就医等几类特殊情形外,祁阳市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批。对漏报、瞒报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的人员,责令其限期交回证件并做好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交回证件的人员,组织、纪检等部门联合对其进行函询、诫勉等处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向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报告个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往来港澳台情况,切实织密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出国(境)的监督管理网络。畅通12380热线、电子邮箱、举报箱等渠道,对违规审批、履行审批职责不力、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企图蒙混办证等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审批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近年来,祁阳市有27名干部因违规持有出国(境)证照、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出国(境)等原因,被移送纪检部门处理并进行全市通报,其中给予7人提醒谈话处理,4人诫勉谈话处理,16人党纪政纪处分,在全市党员干部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慑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