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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19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19-11-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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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管理区,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四次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2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全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49家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对49个市直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随机抽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常态化工作要求,重点对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办事服务以及对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渠道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政府网站抽检率100%,抽检合格率100% 。本次政务新媒体抽查率100%,抽检合格率100%。

7月20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受理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的留言11条,有关网站留言办理单位均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检中,全市政府网站运行状态良好,未发现网站存在“四不”问题。部分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或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渠道,永州市金融办(新浪微愽UID5589240222)由于机构改革该单位已撤销,申请注销该账号一直未成功;“永州公安交警”(新浪微愽UID5611134897)由于该单位人员变动,没有做好工作交接,造成新浪微愽账号和密码丢失,多次申请注销未果,请以上两家新媒体主管单位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网站科提供的资料抓紧时间注销。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管网办网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标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运维、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关,切实保障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权威。

(二)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旧稿重发、非法链接或因建设管理工作不当而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等严重问题。

(三)积极做好信息保障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承担起本单位政府网站日常监管责任,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内容准确性、时效性;要科学规划、动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

(四)加强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标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和湘发〔2019〕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性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启动约谈、问责机制,情况严重的按程序予以整合关停,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质量和水平。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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