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永州市“一宫两馆四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批复永州市“一宫两馆四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永府阅〔2017〕11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我市文化、教育、科技、妇女儿童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一宫两馆四中心”项目。
该项目位于永州大道以东、迎宾路以南、女书路以西、潇湘庙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196.48亩,建设工人文化宫、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科技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及室外休闲广场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总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建设周期等以我委可研批复为准。
请据此批复,按相关建设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国土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通过公开招标办理勘察、设计招标等相关事宜。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