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河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批复曲河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永府阅〔2017〕11号文件)要求,为推进以生态新城为中心连接区、以零冷两区为重要支撑的“三区一体化”,打造永州中心城市新框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曲河花园二期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永州马路街片区(润之路以南、曲河以北、曲河马路以东、马路街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62.173亩,总建筑面积193190.64平方米。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总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建设周期等以我委可研批复为准。
请据此批复,按相关建设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国土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通过公开招标办理勘察、设计招标等相关事宜。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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