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精神,2016年12月6日,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PPP项目启动政府采购向社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主要采购需包括:
1. 项目名称: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PPP建设项目
2. 基本情况:
2.1拟建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日升路北侧、永州大道西侧、永州职院南侧。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52,128.89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包括:工程费用50,186.23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942.66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503.77亩(335848.71m2),总建筑面积179916.95 m2,建筑占地面积46003.34m2,绿地率37.82%,停车位704个。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科技楼、行政办公楼、实训楼、美术书法楼、体育馆、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篮球场等。在政府方没有重大变更的情况下,建设总投资不得超过永州市相关部门审定的预算标准。
2.3建设周期:建设期18个月。
3. 采购内容:
中标社会资本提供教学楼、科技楼、行政办公楼、实训楼、美术书法楼、体育馆、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篮球场等设施,为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工作、学习、休息等场所,以及校区内所有房建及附属配套基础设施的维护。
4. 合作期限和方式:10年,其中建设期为18月,维护期为8.5年,PPP合作期限届满后,学校全部统一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
在合作期限内,应按要求设立项目公司(无项目的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维护,提供公共服务,并取得合理收益的权利。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履行合同义务。
5.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市经建投与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共同持股,项目资本金为建设投资的20%,其中市经建投持股25%、社会资本持股75%。
6. 投资回报:政府付费购买服务,且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7. 项目设施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市教育局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地移交学校项目设施。在合作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市教育局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负责过渡期内有关合作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
永州市财政局PPP办公室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