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对《永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永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永州市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中央在湘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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