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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工伤预防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 2016-12-1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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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理论背景

(一)工伤预防的政策理论依据
综观国内外工伤预防工作的实践,在当前,搞好工伤预防有着积极的作用。
1、搞好工伤预防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保障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不能只是做好抢救治疗、发放待遇等方面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事前要采取措施搞好预防,对职工的身体和生命进行保护。在搞好工伤保险的同时,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通过规范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差别浮动费率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采取奖励等手段,搞好工伤预防,达到消灭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目的。
2、搞好工伤预防是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
如果我们在事前就采取各项措施,指导用人单位搞好事故预防,有利于用人单位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去考虑,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愿意花钱去整改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仅用人单位的事故发生率降低,减少生产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经济损失,降低下个年度的工伤保险费,同时又可减少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费用,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储备,加大工伤保险抗风险的能力。
3.搞好工伤预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支持,而民营企业中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工伤事故多发,部分企业一旦事故发生,企业就面临倒闭,老板就搞“失踪”,受伤的员工四处上访或采取社会报复手段,容易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而工伤预防让他们能在尽可能安全的状态下进行生产,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提高工伤预防意识和知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伤预防的政策现况
1.《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使得工伤保险明确树立了“促进工伤预防”的立法宗旨;同时,亦进一步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达到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目的。
2.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预防的要求
2009年,国家人社部《关于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08号)明确于2009年至2010 年在河南、广东和海南三省的十二市作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试点任务包括:1.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范围和项目;2.探索工伤预防费的合理提取比例;3.规范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程序等。
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2号)指出:在2009-2010年河南、广东、海南等3省的12个地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内容,并提到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预防项目。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知晓其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及相关办事流程。开展工伤预防试点的地区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开展建筑业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作为宣传和培训的重点对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建筑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伤维权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
    3.湖南省关于工伤预防的规定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事故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职工预防工伤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九条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湘劳社政字[2005]22号的落实进一步使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有力保障农民工职业人群权益等等。


二、工作概况


永州市工伤保险处是隶属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待遇审核与给付,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业务。自2006年组建以来,永州市工伤保险处领导各县区工伤保险中心(站)经过十年的艰苦奋斗,使得永州市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迅速,充分发挥了工伤保险的职能作用取得了社会的广泛认知,为促进永州稳定、和谐、高效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在永州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永州市工伤保险处始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解放思想、求实奋进,在做好基金管理和待遇核发的基础上,坚持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补齐“工伤预防”这一短板,探索科学、合理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奖惩机制,用费率浮动作为杠杆促进工伤预防
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交纳工伤保险的费率。永州市工伤保险处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统筹地区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
(二)创新形式,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永州市工伤保险处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渠道、平台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活动,主要包括:
1、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众宣传
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覆盖面广、受众群体多的优势,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问答,制作工伤预防宣传短片等,进行公众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知识的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关注工伤预防、懂得工伤预防的良好氛围,取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受参保企业及广大职工的欢迎。
2、结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同舟计划”等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每年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统一安排,利用“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等活动期间,举办集中现场咨询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疑答惑发放《工伤保险政策知识》、《工伤预防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高安全生产以及工伤保险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扩大了社会宣传的效果。
3、深入企业设置工伤保险宣传专栏。市工伤保险处协调组织各县区工伤保险中心(站)统一为参保人数较多、工伤危险因素较多的企业在厂区主要出入口或员工休息区设置了工伤保险宣传专栏,张贴工伤保险宣传知识,使得广大职工可随时、长期得到工伤保险知识的强化学习,达到宣传的长期性、便利性。
4、为拓宽宣传渠道,最大限度延长宣传的时效,产生持续宣传作用,探索广大职工喜闻乐见、接受度高的宣传方式,市工伤保险处组织编印了多本工伤保险知识学习宣传读本,并创新性地将工伤保险知识印制在笔记本、签字笔、毛巾、安全帽等宣传品上,以各类用人单位和以建筑业农民工为重点的广大职工为主要发放对象,加强引导宣传学习,提高工伤保险知识普及度。
(三)开展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
近年来,永州市工伤保险处大力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与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合作推进“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2015年,首次由新田县工伤保险站与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合作启动了“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试点工作,率先开展企业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企业反映良好,试点企业工伤发生率和工伤经济损失同比明显下降,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服务模式。2016年在对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参保单位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选定了37家参保单位和3大行业(加油站、采石场、烟花爆竹业)开展了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企业现场工作环境巡查评估、参与式工伤预防培训、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政策咨询、工伤危险因素改善跟进、职业健康安全咨询等内容。现阶段重点开展参与式工伤预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基层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涉及安全意识培养、个人防护用品选择、劳保用品佩戴以及现场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等,通过培训,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对于劳保用品的选择及职业病的预防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由“要我安全”的思想观念开始向“我要安全”转变,并能更好的理解和配合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调研总结及建议


(一)多措并举促宣传,提高工伤预防意识与知识
当前工伤预防宣传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通过印发宣传画、宣传品、手册、标语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人们对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时效性有更高的要求,工伤预防的宣传也应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实现宣传方式的创新。比如: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视频等快捷、便利的宣传方式。还可以通过举办文艺活动,通过小品、相声等脍炙人口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故事情节告知工伤预防的重要性,以及工伤事故对个人和家庭、企业、社会和客户所带来的的损害等形式,提高广大人们工伤预防意识和知识。
(二)加强工伤预防政策与理论研究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改革、经济方式转变急需进行,然而当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形势不容乐观,工伤保险制度“重补偿、轻预防”的问题依然存在,工伤预防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政策依据,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功能,如何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充分有效的发挥工伤预防的功能,是摆在当前起步阶段,因此很有必要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工伤预防政策理论方面的研究工作,具体包括:工伤预防专项经费的提取比例、行业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的设定、宣传培训项目的设定及成效评估机制等等。
通过科学、合理的研究可帮助行政决策部门找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准确掌握各项工作成效,使得工伤预防专项经费效益实现最大化。
(三)建章立制,实现工伤预防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2号的要求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在确定项目、编制方案、选择项目实施的组织等工作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项目的具体实施要由相应的社会、经济组织负责,实现项目的专业化运作,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水平。但目前在工伤预防费使用比例、使用项目、项目实施流程、费用支付、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还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因此应尽快探索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以实现工伤预防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
(四)不断优化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适时扩大覆盖面
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经过两年来的试点推广,试点成效明显,受到广大企业及其职工的肯定及欢迎,同时,也需要在试点基础上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优化,使之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并可适时扩大覆盖面,使得全市更多企业及员工受益。
(五)建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工作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
    我国政府已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职业病预防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有力地推动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其他省市也建立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安监、卫生、住房建筑、总工会等单位成员组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前,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开展顺利,工作效率较高,如与安监合作,是否能更好地巩固工伤预防所取得的成效,有待探索。
(六)人才是发展之基,亟待加快工伤预防人才培养步伐
人才是发展之基,企业的工伤预防发展同样离不开对人才的需求,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企业在工伤预防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关键还是要从企业工伤预防人才的培养的方面着手,为确保企业工伤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所以,非常有必要为企业培养一批具备独立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管理人员,实现企业工伤预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也是与全员参与式工伤预防持续改善项目中导师培训的目的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七)加强建筑行业等工伤危险因素高、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的工伤预防探索

建筑行业一直以工伤危险因素高、工伤事故发生率高、工伤事故损毁性大、企业员工流动性大,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为特点,成为工伤保险工作中的老大难。当今,国家人社部、住建部、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文,可见国家对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永州市作为新兴发展的内陆地级市,城市建设日益增速,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新建项目日益增加,因此对建筑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与探索,应当提到工作日程上来,尽早掌握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参保情况、征缴情况、待遇支付情况与工伤预防开展情况,从而为下一步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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