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零教发[2017]10号
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区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稳妥推进我区中小学招生方法的改革,促进全区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圆满完成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现就我区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和《关于加快永州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永办发[2014]27号)及省市《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市教育局《2017年关于普高、职高招生工作意见》为指针,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普职协调发展为重点,强化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招生改革,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确保今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二、工作目标
1、小学阶段: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实行划片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100%入学。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或到特殊学校就读的办法解决,确保90%以上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初中阶段: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入学,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学习。
3、高中阶段:坚持普高职高协调发展、规模基本相当和 “公平、公正、公开、均衡、有序”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及当年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标准。
对进城务工和返乡农民子女的入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五证”齐全的前提下,一视同仁地解决进城务工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不能歧视和排斥进城务工和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严把关口,严控非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就学,加大城区学位压力。
三、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天光
副组长:彭建华 刘明芬
成 员:尹 艳 高小东 雷红兵 张子银 胡高胜
吕瑞平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办法
农村乡镇和办事处由乡镇小学和办事处小学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新生。
城区小学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就近排第一、居住地就近排第二、租居地就近排第三的原则接收新生,对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必须提供户口证、身份证、房产证、务工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动人口管理证(暂住证)等证件,方可安排入学。普教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综合调配合理分配新生,但必须严格控制班额和学位。坚决禁止超计划、大班额无序招生。
(二)初中生招生办法
1、城区各区属中学的初中招生由普教股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就近排第一、居住地就近排第二、租居地就近排第三及进城务工子女“五证”,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2、农村各乡镇、办事处按照义务教育有关法规和划片就近原则确定自己的招生办法,但不得跨乡镇招生。实验中学是所在地招生的区属中学,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验中学和珠山镇中按大体相当的原则分配珠山镇小学的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1、报名与志愿填报
(1)各个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志愿的填写由学生自愿完成,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做到引导而不误导,指导而不干预,关心而不代替。
(2)志愿分两类:志愿填报分普高类、职高类,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普高志愿为永州一中,永州三中,永州七中。职高志愿为:工商职业中专或省市区有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6月1日前在教务系统导出在校学生名册,以EXCEL格式保存,将志愿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验考查结果报区教育局普教股,并将学生志愿在学校张榜公布。学生志愿填报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优惠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项目为: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②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③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加10分;④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性学习获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5分(集体项目获奖加分对象为作品主要完成者,且加分不超过三人)。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的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2)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于4月30日日前提交区教育局普教股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没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认可。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师取消考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3、录取依据
(1)档案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生综合、政史综合、体育艺术,初二生物、地理的实考分拆半计分以及优惠加分。从2018年起,以等级形式呈现的考试科目成绩(政史综合、生地综合)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要达到2B及以上等级或1A1C等级。
(2)2017年录取时参考理、化、生实验考查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所有等级科目必须取得C等以上的成绩,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所有等级科目成绩原则上要达到B等以上。
(3)个别转学、因病缺考等特殊情况没有初二生物、地理和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生物、地理、体育成绩以市教育局的文件规定为准。
五、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2017年按志愿划线录取,且理、化、生实验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合格以上。
永州一中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永州市一中、永州四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永州三中、七中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招生计划录取。
六、职高录取
工商职业中专和职高学校的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划线录取。永州市工商职业中专2017年招生计划为1600人。具体办法按教育局《零陵区2017年秋季中职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志愿不足调剂录取。
七、纪律要求
为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制止校际间在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和零陵教育的长远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八条禁令”。
①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突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②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严禁越俎代庖。
③严禁生源学校向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准入的外地中职学校、高中学校或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
④严禁生源学校组织学生到区外中职学校或高中学校参观,更不得接洽未经教育局批准准入的招生学校到我区进行宣传活动。
⑤严禁买卖生源和变相买卖生源。
⑥严禁学校和教师乱发录取通知书、扣押教育局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严防优秀学生外流。
⑦严禁普高学校接收职高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高学校接收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⑧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从事非法招生活动,更不得私下向推荐生源教师支付信息费。
2、小学、初中、高中招生严格制订招生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督查,严肃查处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教育局成立以纪委书记雷红兵为组长,吕瑞平、张子银、胡高胜为成员的督查组。督查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行为,依规依章打击非法招生、买卖生源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0746-6331593),畅通社会各界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八、宣传工作
今年的招生录取方法望各个学校采取会议宣传、资料宣传、动员会宣传等方式,利用广播、校报、橱窗、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学生清楚,家长明白,社会理解。
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附:1、零陵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及优惠加分申报表
2、零陵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及优惠加分汇总表
抄 送:市教育局、区委办、政府办,盘志元同志、胡自力同志、姚如男同志、杨时隽同志、各中小学、局各股室
零陵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
|
|
|
|
|
|
|||||
零陵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及优惠加分申报表 |
|||||||||||
学校名称: |
|
|
|
|
|
|
|||||
基本情况 |
|||||||||||
姓名 |
|
学籍号 |
|
性别 |
|
||||||
班级 |
|
通讯地址 |
|
||||||||
父母姓名 |
父 |
|
母 |
|
|||||||
个人有否特长及爱好 |
|
||||||||||
志 愿 |
|||||||||||
普高 |
普高学校 |
填报 志愿 |
家长或本人签名 |
职高 |
职高学校 |
填报志愿 |
家长或本人签名 |
||||
永州市一中 |
|
|
工商中专 |
|
|
||||||
永州市三中 |
|
|
|
|
|
||||||
永州市七中 |
|
|
|
|
|
||||||
择校生志愿 |
永州市一中 |
|
永州市三中 |
|
|||||||
优 惠 加 分 |
|||||||||||
优惠加分项目详细内容 |
|||||||||||
(将原件交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验证) |
计生部门盖章 |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项目为: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②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加10分;③少数民族聚居乡的考生加20分,散居农村的加10分,散居城镇的加5分;④独生子女(含农村两女中扎户)加10分;⑤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5分。 |
|||||||||||
本申请表是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请本人如实填报。 |
|||||||||||
|
附件2: |
|
|
|
|
|
|
|
|
|
|
||||||||
零陵区2017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及优惠加分申报表 |
||||||||||||||||||
学校名称(盖章): 校长签名: |
||||||||||||||||||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就读学校 |
报考学校 |
优惠加分详细内容 |
户籍类别 |
独生子女 |
综合素 |
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
|||||||||
普高志愿 |
职高志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学籍号、性别必须正确。2.普高志愿、职高志愿请按照学生志愿填写。3.优惠加分必须于6月1日前带原件到普教股进行核实,否则不予认可。4.综合素质评价没有的,不予参加录取。5.《零陵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及优惠加分申报表》请各校按学籍号的顺序保存好,以备查验。6.以上表格以EXCEL格式于6月1日前上报到普教股信箱(llpjg@126.com)。纸质汇总表于6月1日前报普教股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