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蓝山县管道燃气工程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永州市冷水滩区广电大厦十二楼1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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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17年11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蓝山县管道燃气工程综合场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蓝山县东方大道以北,蓝山污水处理厂以西 |
建设单位 |
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蓝山县管道燃气工程综合场站建设项目位于蓝山县东方大道以北,蓝山污水处理厂以西地块,总投资298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6.88%),总用地面积16323m2,总建筑面积2819m2,分三期建设。一期拟建1座LNG 气化站(气化能力:1500Nm3/h),包括1台50m3LNG立式储罐及相应的气化调压工艺设备,1栋2F站房,1栋3F办公楼,消防水池等;二期拟建1座LNG调峰站(气化能力:10000Nm3/h),包括4台100m3立式储罐、相应的气化调压装置、1F辅助用房、消防水池等,并增设1座LNG+CNG 加气合建站(LNG:2万m3/d,CNG:1.5万m3/d);三期拟建门站工艺设备,1栋仓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