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意见》,今日,湖南省人社厅就业服务局局长周光明、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黄卫、省扶贫办法规处处长谭小军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周光明:脱贫攻坚是一项政治任务,湖南省是贫困人口大省之一,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难点工作。就业扶贫是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方式,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五个一批”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七大行动”的具体行动,通过建立健全就业扶贫政策体系,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意见》主要通过支持搭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动员各方力量,做好信息摸排,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就业意愿,促进人岗匹配。鼓励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万人,通过就业创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记者:省就业服务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扶持?
周光明:作为就业扶贫的主要职能部门,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就业扶贫工作,把就业扶贫工作摆在工作的首位。为进一步引导贫困劳动力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思想观念,激发其内生动力,同时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都积极投身到湖南省就业扶贫事业当中,在实施意见中,我们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范围,对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的市州、县市区给予奖励,对长期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树立一批省级就业扶贫爱心单位等,鼓励全社会都关心支持贫困人口就业;二是对贫困劳动力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帮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创业;三是对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鼓励转移就业。
记者:湖南省财政部门在支持就业扶贫方面有哪些措施?
黄卫:财政部门主要通过发放五项补贴、实施两项奖补支持就业扶贫,全是干货。“五项补贴”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通过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降低转移就业成本,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两项奖补”包括:贫困劳动力培训工程奖补和“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奖补,鼓励市县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订单式培训,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机制健全的市县,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个100万元的专项奖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企业招工“双联动”;此外,省里每年从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作,形成政府、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同频共振、共同努力的格局。
记者:财政每年要投入多少资金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如何保障资金到位?
黄卫:根据人社部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湖南省贫困劳动力总量为151.86万人,初步测算,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全省每年约需5.73亿元,其中需市县财政统筹安排0.89亿元,拟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84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就业扶贫是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方式,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无论花多大力气都要确保政策的落实。为此,我们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盘活结余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有关经费。同时,省级财政、人社和扶贫部门,在分配相关专项资金时也会对就业扶贫任务重、成效好的市县给予倾斜,确保就业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记者:在服务对象的把握上如何做到“精准”二字?
谭小军:首先是精准把握对象标准,这次文件明确规定:就业扶持对象必须是湖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劳动者,而且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就业能力,二是有就业或创业意愿。
其次是精准摸清对象信息,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摸清摸准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对未就业的摸清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已就业的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填好《湖南省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组织专人审核并将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这是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基础,怎样做好这项工作?重点要发挥好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作用,把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基础信息责任落实到人,谁摸查、谁负责,对信息不准确的要重新摸查和录入。
第三是精准搞好对接服务,各级扶贫部门要在“精准、及时、动态”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搞好部门对接、人员对接、政策对接和服务协调等配合工作,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尤其是要把就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协调推动贫困地区开发就业岗位,多做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的工作。
第四是精准压实工作责任,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市州、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资金不到位、成效进展缓慢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各级要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