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鼓励贫困地区企业参与电力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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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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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经信能源[2017]714号
各市州经信委,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10月11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谢建辉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组织召开的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督办会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湘办发电[2017]104号)有关要求,积极鼓励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降低用电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贫困地区购买省外低价电比重。将《湖南省2017年度电力市场交易方案》中贫困县企业购买祁韶直流电量的比重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由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每月交易组织中优先组织贫困县企业购买。
二、进一步放宽贫困地区企业准入门槛。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湘办发电[2017]104号)确定的范围,贫困地区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红线”要求的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可不受用电电压等级限制,10kV以下电压等级用户无须进入准入目录。
三、允许贫困地区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为鼓励贫困地区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允许贫困地区企业打捆参与,自由选择交易方式。
请相关市州经信委尽快将本通知内容向辖区内贫困县经信部门、有关企业进行传达,请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后续交易。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