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 州 市 财 政 局
永 州 市 教 育 局
永发改价费[2017]356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
为促进幼教事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维护良好的教育收费秩序,保障入托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各地出台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号)文件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公办幼儿园的实际生均培养成本调查情况,我们研究起草了《永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7日
永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收费标准(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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