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试点范围。为了帮助您尽快适应新税制、受益新税制,全省税务系统将结合“需求大征集服务大走访”活动,集中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核实工作时间
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
二、采集、核实信息内容
通过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经纳税人签章确认后,完成试点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核实。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申请领用国税发票票种信息、税控装置管理情况、使用国税发票开票形式情况、免税项目情况、行业明细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等。
三、采集、核实工作形式
采集、核实工作期间,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将携带《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逐户走访纳税人,进户采集、核实试点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届时,请您按照制式表单内容,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涉税信息,便于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为确保您的宝贵时间得到有效节约和合理利用,您也可以在咨询营改增税收政策、参加纳税人学校培训的同时,到主管国税部门指定场地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或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自行下载填写该表格),签章确认后直接递交,国税部门将不再安排税务人员进户办理。
此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湖南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