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及核实的通告
  • 2016-03-2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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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试点范围。为了帮助您尽快适应新税制、受益新税制,全省税务系统将结合“需求大征集服务大走访”活动,集中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核实工作时间

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5期间,向您采集、核实相关涉税信息。

二、采集、核实信息内容

通过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经纳税人签章确认后,完成试点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核实。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申请领用国税发票票种信息、税控装置管理情况、使用国税发票开票形式情况、免税项目情况、行业明细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等。

三、采集、核实工作形式

采集、核实工作期间,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将携带《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逐户走访纳税人,进户采集、核实试点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届时,请您按照制式表单内容,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涉税信息,便于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为确保您的宝贵时间得到有效节约和合理利用,您也可以在咨询营改增税收政策、参加纳税人学校培训的同时,到主管国税部门指定场地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或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自行下载填写该表格),签章确认后直接递交,国税部门将不再安排税务人员进户办理。

此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湖南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doc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doc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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