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通报7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 2017-09-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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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杨永玲)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永州市纪委通报了7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1.道县乐福堂乡杨柳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文儒林骗取、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文儒林先后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通过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0000元。2016年10月,文儒林等人以本村五保户文某的名义申报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付给文某2000元,剩下的18000元用于支付其与他人合伙承建项目工程款。文儒林还存在隐瞒村级财务收入、虚报开支等问题。2017年6月,文儒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祁阳县大忠桥镇祝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会计邓任宝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邓任宝利用职务便利,贪污4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987元。2013年,邓任宝在为村民唐某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受礼金1000元。邓任宝还存在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等问题。2017年7月,邓任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贪污群众的资金收缴并退还相关群众,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3.新田县陶岭镇郑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郑金生违规为儿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

2015年12月,郑金生冒用他人房屋为其子郑云峰通过危房改造验收,该村村委会原主任郑欣中明知这一情况但没有指出制止,县住建局干部骆金前、陶岭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伍艳明没有认真核实,导致郑云峰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000元。2017年8月,郑金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欣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骆金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伍艳明受到警告处分。对郑云峰骗取的资金予以收缴。

4.宁远县水市镇凤凰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肖仁发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肖仁发以本村低保户刘某的名义申报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付给刘某1000元,侵占9000元。2017年7月,肖仁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侵占的资金已在组织调查期间退还刘某。

5.宁远县天堂镇香花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得发索取群众财物问题。

2015年,李得发在为本村五保户蒋某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索要蒋某伙食费600元。2017年7月,李得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并退还蒋某。

6.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动洲村党支部原书记欧阳代辉收受群众礼金礼品等问题。

2012年至2014年,欧阳代辉在为村民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取7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3200元和价值230元的香烟。2017年8月,欧阳代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7.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桂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樊汉青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7年1月,樊汉青通过组织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违规截留本村两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鉴于樊汉青已没有担任党内职务,2017年7月,樊汉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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