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站、队:
根据《永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永环函〔2016〕124号)文件精神,2017年10月13日,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了2017年四季度所需依法进行全面检查的企业名单和监察执法人员名单,其中一般企业污染源企业19家,自然生态类2家,新改扩建类2家,危险废物类3家,核与辐射类1家(名单附后),请参与随机抽查的相关科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附件:
2、永州市2017年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监察执法人员名单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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