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7年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结果名单
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站、队:
根据《永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永环函〔2016〕124号)文件精神,2017年7月12日,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了2017年三季度所需依法进行全面检查的企业名单和监察执法人员名单,其中一般企业污染源企业20家,自然生态类2家,新改扩建类2家,危险废物类2家,核与辐射类1家(名单附后),请参与随机抽查的相关科室、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附件:1、永州市2017年三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结果表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