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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逸云路棚户区改造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16-11-09 18:04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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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逸云路棚户区改造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5127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亿元,项目包含居住、商业广场、办公、酒店公寓等业态类型; 

2.1.1项目名称:永州市逸云路棚户区改造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2.1.2建设地点:永州市逸云路(详见选址红线图); 

2.1.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永州市市政府附近,用地面积约51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约35万平方米。建筑限高100米,以高层为主。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亿元; 

2.2招标范围:永州市逸云路项目所规划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勘察、勘测、建筑物、室外工程、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室及人防)、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括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线设计、给水排水、景观设计、供配电、基坑等支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报批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施工图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本次招标类型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4.设计周期(含勘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20 天内完成总体方案设计,方案经永州市规委会批准后4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 4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3.3. 主要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工程主持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投标时,所有拟任设计人员从2016年7月1日后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投标时,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6年7月1日后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申请人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和工程主持人不得为同一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满足该项目对勘察的资质要求,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还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中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令第2号)中记名投票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设计补偿费 

招标人对排名第二、第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叁万元、贰万元补偿(补偿费用从中标单位设计费中支付),获得补偿费用的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招标人可在本项目免费使用,中标人不再另外获得投标方案补偿费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7.2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总设计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州市城投集团官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行政监管部门为永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3974609460 

监 督 人:谭女士 

监督电话:0746-8376053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芙蓉区东二环一段 1139号国际商务中心3楼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807579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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