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16〕39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永州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东安县人民政府等39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林晓峰等5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法律法规,努力推进全市消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9个)
(一)先进县区(4个)
东安县人民政府、道县人民政府、双牌县人民政府、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11个)
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零陵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祁阳县白水镇、东安县紫溪市镇、双牌县打鼓坪乡、宁远县太平镇、道县西洲街道办事处、蓝山县楠市镇、新田县龙泉镇、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江永县潇浦镇
(三)先进公安消防监督部门(11个)
冷水滩区梧桐派出所、零陵区公安消防大队、祁阳县白水派出所、东安县鹿马桥派出所、双牌县五里牌派出所、宁远县五龙山派出所、道县城北派出所、蓝山县楠市派出所、新田县城西派出所、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派出所、江永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先进市直部门(3个)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台
(五)先进社会单位(10个)
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分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市中心医院、永州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舜德分公司、永州市豪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57个)
林晓峰(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亚屏(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小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刘毅(永州市政府办公室社会管理科副科长)、王志文(永州市公安局警令部中心工作指导科科长)、蒋超(永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科科长)、熊君生(永州市政务中心科长)、李志勇(永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科员)、李胜男(永州市广播电视台专题活动部副主任)、欧春涛(永州日报总编辑助理)、林志远(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分公司保卫处处长)、唐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安全部部长)、苗锐(永州市中心医院保卫科科长)、蒋红旗(永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园长)、李泽勇(万喜登大酒店安保部经理)、杨海涛(南华大酒店安保部经理)、刘芳(永州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舜德分公司行政部经理)、刘明权(湖南移动永州分公司保安部主任)、杨章德(华丰华天国际大酒店保安部经理)、钟顺福(永州市豪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保安部经理)、彭飞(日不落KTV总经理)、朱昌锋(冷水滩区教育局局长)、蔡志杰(冷水滩区财政局预算股长)、夏冠兰(冷水滩区普利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小会(零陵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唐会国(零陵区副区长)、唐少华(零陵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新辉(祁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谭元明(祁阳县财政局局长)、王茂华(祁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胡小铁(东安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张雄丽(东安县白牙市镇梨山口社区委员)、李欣(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程电器东安店店长)、谭成悦(双牌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唐爱玲(双牌县青龙洞社区主任)、屈艳斌(双牌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何泽涛(宁远县教育局副局长)、张建晨(宁远县山水毛家时尚酒店总经理)、刘朝辉(宁远县华荣鞋业有限公司后勤总务主任)、刘勇会(道县人民政府县长)、朱云雁(道县财政局局长)、蒋真登(道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秦志军(蓝山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月红(蓝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友忠(蓝山县财政局局长)、盘文顺(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邓小兵(新田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谭凌飞(新田县鼎丰国际大酒店经理)、洪兴福(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唐江红(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吴承凯(永州市爱塞丽雅大酒店有限公司经理)、蒋云华(江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伍富生(江永县公安局副局长)、彭万新(江永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周立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周建宏(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伍千舟(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