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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4-05-19 16:36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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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永州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我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带动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大力实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3年内全面取缔经整改未达标的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销售的食用油达到国家标准;米粉从生产、销售到餐桌各环节达到QS认证要求;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地沟油”生产,全面杜绝“地沟油”进入餐饮行业。到2016年,实现全市食用油、米粉生产经营标准化、合格化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无害化、资源化。

(二)具体目标

1、实现食用油原材料种植养殖标准化。全市建立油菜3000亩以上高产示范片50个,粮食(包含稻谷)万亩高产示范片40个,种植油菜面积达100万亩,稻谷面积达630万亩,粮食面积达820万亩。油茶林面积达到300万亩(其中高标准油茶示范林面积达到100万亩),茶油年产量6万吨以上,重点培育2-3个年产值过10亿元的油茶加工龙头企业,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的名牌产品,使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80%左右,油茶产业年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创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0个。

2、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和使用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原材料100%有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明达到100%。

3、进入市场流通的食用油、米粉100%取得合格证明;食用油、米粉经营户100%建立进货台账,其中批发户100%建立销货台账;散装食用油、米粉容器、标识10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进入餐饮消费的食用油、米粉100%取得合格证明,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食用油、米粉专门台账。

5、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6、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米粉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地沟油”进入餐饮行业。不发生因食用油、米粉引起的食品中毒责任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食用油、米粉生产及使用食用油、米粉生产食品全合格化工程。重新审定食用油、米粉生产企业资质,全面加强食用油、米粉生产企业及使用食用油、米粉生产食品企业监管,严把原材料入厂关,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原材料进厂和食用油、米粉出厂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二)实施散装食用油、米粉经营规范化工程。重新审定食用油、米粉经营单位资格和经营范围,全面规范散装食用油、米粉储存、运输及标识,按批次索取散装食用油、米粉质量检验报告,严格按标识标签进行规范销售。

(三)实施使用预包装优质油、预包装优质米粉工程。鼓励中心城区和县城学校、幼儿园以及全市所有星级宾馆酒店、大型餐饮企业使用预包装优质油、预包装优质米粉,不使用散装食用油、米粉和调和油。

(四)实施油炸食品规范使用食用油工程。加强对油炸食品用油的管理,重点规范油炸食品食用油的使用次数和使用后的处理,进一步强化流动饮食摊贩管理工作。

(五)实施严厉打击食用油、米粉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黑窝点工程。要对本辖区内的出租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潲水油及其他劣质食用油、米粉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打掉一个,严防地沟油、 潲水油及其他劣质食用油、米粉流向餐桌。

(六)实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集中收运、统一处置模式,2014年底以前,中心城区建成比较完善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实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根本上堵住地沟油、潲水油回流餐桌的渠道。

(七)实施放心食用油、米粉示范工程。制定示范创建标准,大力推进放心食用油、米粉示范生产企业、示范销售企业、示范餐饮企业及示范油炸食品店建设,组织开展放心食用油、米粉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守诚信企业退出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14年3月—5月)

1、深入调查摸底。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及餐厨废弃物处理底子,分别建立监管档案,并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

2、广泛宣传发动。出台严厉打击制造、出售、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的公告,广泛宣传张贴;组织开展有关食用油、米粉知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食用油、米粉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企业责任。有关监管部门与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及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签订不制造、不出售、不使用地沟油、潲水油及其他劣质食用油、劣质米粉的责任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集中整治、全面规范(2014年6月—2016年5月)

1、企业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内部食品安全管理。

2、集中开展整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3、全面整顿规范。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建章立制,有效规范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理秩序。

4、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中心城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各县、管理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2016年6月—12月)

各县区、管理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对本地、本环节实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全市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市食品安全办:负责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实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督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牵头抓好放心食用油、米粉示范工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油炸食品规范使用食用油工程;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使用预包装优质油、预包装米粉工程;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单独建立食用油、米粉采购台账,严格落实索票索证、散装油和散装米粉标识、检验报告单随货同行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单独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监督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交由经过备案的收购单位处理。

市质监局:负责牵头抓好食用油、米粉生产及使用食用油生产食品全合格化工程;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实行批批检验制度;指导督促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单独建立销售台账,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重点加强散装油的出厂检验,规范出厂标识;监督调和食用油、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使用潲水油和其他废弃油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油炸食品用油的使用次数和使用后的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抓好散装食用油、米粉经营规范化工程;指导督促食用油、米粉销售企业特别是批发企业建立完善的食用油、米粉采购和销售台账,严格落实索票索证、散装油标识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食用油、米粉销售企业规范散装食用油、米粉的运输、储存容器;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收购处置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规范食用油、米粉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米粉等各种违法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整体规划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工作,整合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定期跟踪汇总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时通报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农业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

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加大对发展油茶产业的资源配置和扶持力度;设立油茶林保护区,对油茶林实行重点保护,防止抛荒和乱征滥占油茶林地;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相关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严厉打击畜禽养殖企业提制潲水油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实行生猪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程序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对养猪场病死猪肉就地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饲料中添加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严格遵守兽药使用相关规定;对投入品及产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实行生猪产地检疫率100%,免疫耳标佩戴率100%,生猪屠宰检疫率100%,出场产品合格率100%。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抓好严厉打击食用油、米粉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黑窝点工程;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阻碍执法行为;积极受理、核查有关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抓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县区切实加强流动饮食摊贩管理。

市粮食局:负责加强食用油、米粉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粮食经济科技学会的作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创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市卫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米粉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市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资源化产品评估及监督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市经信委:负责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培植和管理,加强食用油、米粉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餐饮行业食用油、米粉管理,充分发挥餐饮协会作用,促进企业自律,配合有关部门在星级宾馆酒店、大型餐饮企业推行使用预包装优质油。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星级宾馆酒店推行使用预包装优质油。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幼儿园食用油、米粉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用油、米粉整治工作,在中心城区和县城学校、幼儿园推行使用预包装优质油。

市环保局: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工作,依法监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污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油脂废水等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实施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财政补贴政策。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进展情况,宣传食用油、米粉安全知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行县区长(主任)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用地沟油、潲水油的危害,普及食用油、米粉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行业热线的监督作用,对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用油、米粉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体系。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摸底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米粉的黑窝点。要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进入流通、餐饮环节。对于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案要案,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各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油、米粉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米粉行为,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米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米粉;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米粉快速追查溯源机制,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切断不合格食用油、米粉的供应渠道。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严格进行督导考核。监察部门要对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工作高效运转。市食安办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食用油、米粉放心工程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调度,开展明察暗访,严格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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