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5月12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29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及分类
(一)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社部门
1.县区人社部门
2.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
(二)市局直属单位
1.就业及社保相关直属单位:市就业局、市劳动社保处、市机关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伤保险处
2.其他直属单位:市军培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人事考试院、市城乡居民养保办、市人社统计信息中心、市机关幼儿园
(三)市局机关科室
1.综合科室: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法规信访科、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监察室
2.业务科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外国专家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估内容、指标
主要评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民生实事、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干部作风转变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
整个评估采取指标评估和内部评估的方式进行,分别占绩效评估总分值1000分的90%、10%。
(一)制定评估指标体系
市局系统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省厅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和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对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将市局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并报市局系统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系统绩效办)备案。
(二)日常评估
1.单位自评。各被评估单位对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和年度自评,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分别于6月26日前、9月26日前和11月26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局系统绩效办。
2.跟踪评估。局系统绩效办组织或委托有关科室(单位)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各被评估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是对民生实事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年终评估
年终评估分为指标评估和内部评估两个部分。
1.指标评估。局系统绩效办对照评估指标,对被评估单位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打分,全面考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局系统绩效办不统一组织赴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指标评估采取调度的方式,由局各数据采集单位依据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数据须经当地统计部门认定),年终逐项进行排名计分后(第一名:指标分值×1、第二名:指标分值×0.99、....第十一名:指标分值×0.9),报局系统绩效办汇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评估,由局数据采集单位依据平时考核的情况据实打分。
2.内部评估。包括领导评价、被评估单位互评2项(各占总分值的5%)。领导评价,由市局领导对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行评估打分;被评估单位互评,由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相互评估打分。
(四)加分与减分
除指标体系中明确的情形外,对以下情形进行加减分:
1.加分。被评估单位(本级,下同)履行法定职能,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正部级中央国家机关表彰的每次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正厅级省直机关表彰的每次加2分;被评估单位工作有重大突破的改革举措,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市局党组批准,加1-2分。同一表彰项目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表彰决定必须有正式文件。表彰的时间必须是2015年或2016年初。在2015年受表彰但已列入2014年度评估加分的项目,不能纳入2015年加分范围。2014年度工作在2015年表彰且未纳入2014年加分的,纳入2015年加分范围。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减分。被评估单位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人社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省人社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指被评估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经局系统绩效办认定并报市局党组批准,视情况每起扣3-5分。
(五)汇总评估情况
局系统绩效办汇总评估情况。得分计算方式为:被评估单位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内部评估得分+加减分。
(六)审定评估结果
局系统绩效办将评估结果报市局党组审定。
四、评估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确定为先进、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一)先进等次。根据各单位综合得分按照评估分类从高到低,从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评出3个绩效先进单位,从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评出1个绩效先进单位;从市局就业及社保相关直属单位中评出2个绩效先进单位,从市局其他直属单位中评出3个绩效先进单位;从市局综合科室中评出2个绩效先进科室,从市局业务科室中评出4个绩效先进科室。
(二)良好等次。除去先进等次单位后,根据各单位综合得分按照评估分类从高到低,从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评出3个绩效良好单位,从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评出1个绩效良好单位;从市局就业及社保相关直属单位中评出2个绩效良好单位,从市局其他直属单位中评出3个绩效良好单位;从市局综合科室中评出2个绩效良好科室,从市局业务科室中评出4个绩效良好科室。
被评估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为先进和良好等次资格:(1)人事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2)发生社保基金要情的。(3)发生核心数据丢失、核心系统崩溃、中心机房灾难等重大信息与网络安全事故的。(4)正式工作人员、挂靠工作人员、临时用工、租用单位房屋居住或者经营的人员,当年有政策外生育的。(5)本级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三)合格等次。除去优秀、良好等次单位后,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四)不合格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局系统绩效办认定并报市局党组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评估结果以市局名义发文,在2016年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通报。评为良好等次以上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市局直属单位和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市局机关科室,市局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对先进和良好县区人社部门分别每个奖励20000元、10000元,对先进和良好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奖金由市局和被表彰单位各承担一半;市局对先进、良好直属单位分别每个奖励10000元、8000元;被评为先进、良好、合格的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市局直属单位,可分别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人;市局对局机关评为先进、良好、合格的科室按科室人员数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人(含临聘及借调人员)。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及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具体的评估结果及得分情况,由局系统绩效办向各被评估单位反馈,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各被评估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五、重点工作评价
为推动一些重要工作在今年取得重大突破,另外对全民登记参保、窗口建设、信息宣传调研三项工作实行单项表彰奖励,由局系统绩效办会同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每项工作确定3个县区局和1个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局为先进单位,县区每个奖励4000元、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奖励2000元,奖金由市局和被表彰单位各承担一半。
附件:1.2015年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绩效评估指标
2.2015年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
3.2015年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
附件1
2015年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绩效评估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及分值 |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
数据采集及 排分打分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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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民生实事(40分) |
城镇新增就业 |
根据完成2015年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和质量排名计分 |
市局就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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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共450分) |
包括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资集体协商等26项指标(不含城镇新增就业、职业培训总人数)。 |
根据永政办函〔2015〕64号文件对各项进行考核排名计分,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和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金数为25分,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为10分,其他各项15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小额担保贷款每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加0.5分,每项加分不超过3分。 |
市局就业科(4项) 市局职建科(2项) 市局劳动关系科(1项) 市就业局(9项) 市劳动社保处(2项) 市机关社保处(2项) 市医保处(2项) 市工伤保险处(2 项) 市城乡养保办(1项) 市人社信息中心(1项) |
详见 附件3(带☆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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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业务工作(250分) |
三大行动(30分) |
春风行动(15分) |
根据组织系列招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局就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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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园区企业开展稳岗活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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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园区设立就业服务站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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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车站、码头等设置固定就业创业政策和用工信息栏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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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村聘请兼职招工联络员情况排分打分,满分3分。 |
市人力资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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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登记参保行动(9分) |
根据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城乡养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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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合各项社保参保信息情况排名计分,满分3分。 |
市城乡养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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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情况排名计分,满分3分。 |
市人社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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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行动(6分) |
根据出台扶持创业政策情况,城镇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医保、提供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85%以上,实名登记回访率、就业准备率、跟踪服务率达到一定比例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局就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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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外务工、经商能人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和来永创业情况排名打分,满分3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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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改革(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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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制度改革(70分) |
根据五险统一征缴情况和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劳动社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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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城乡养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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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机关社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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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征地农民社保推进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城乡养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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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情况打分,满分5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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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完善城镇医保制度和城镇职工医保对单位征缴方式改革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医保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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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进工伤制度改革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工伤保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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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保基金监管要情和基金监管软件应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基金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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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及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65分) |
根据“两市场一中心”整合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人才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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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和公务员的分类改革、公务员安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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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三大改革即工资标准调整和增加离退休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工资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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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情况,包括完善招聘(引进人才)制度和招聘方案事前备案、事中“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事后结果备案、及时有效处置信访、舆情等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市局人才开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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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选“永州十佳优秀专家”活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非公企业专技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落实省“科技平台规划”等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专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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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输送贫困地区科技平台培训计划和专家服务等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专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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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完善“量化考核、公开选岗”的军转干部安置方式、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就业创业、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军转安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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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国专家服务和智力引进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外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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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完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的培训任务和经费使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力资源中心 |
详见附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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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立落实农民工资保障金制度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劳动关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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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考试参考组织和安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事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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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审批改革(15分) |
根据行政职权实行“四单管理”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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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培训试行政府机构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职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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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考试等领域试行政府机构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事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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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建设 (35分)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5分) |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进乡、进社区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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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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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信息数据采集库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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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人社建设(15分) |
根据推进社保卡完成持卡缴费或领取待遇、设立服务窗口、业务网覆盖率等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社信息中心 |
详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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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进“社保通”三大体系的应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社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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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监察网络、网格化建设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劳动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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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建设(5 分) |
根据至少建设一个创业园、创业型乡镇(街道)、社区(村)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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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整合 (20分) |
整合窗口(5分) |
根据窗口管理、经办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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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服务(10分) |
根据整合人社系统各业务服务项目,进窗口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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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园区设立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分中心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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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监管(5分) |
根据整合劳动监察执法、基金监督、基金稽核、争议仲裁、劳动关系力量情况打分,满分5分。 |
市劳动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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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培训 (15分) |
新进人员培训(5分) |
根据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培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军培中心 (职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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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系统业务培训(5分) |
根据各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参培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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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技能培训(5分) |
根据创新技能培训机制、方式情况打分,满分3分。 |
市局职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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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业工人岗前及在岗提升培训情况排名打分,满分2分。 |
市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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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履行法定职责与机关效能建设(160分) |
规划及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设建设试点工作 (15分) |
总结“十二五”情况,启动 “十三五”规划工作,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
根据规划工作情况报送和试点项目建设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5分。 |
市局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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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管理(5分) |
建立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量化工作指标。实行内部绩效评估。 |
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相关数据材料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综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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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大活动(35分) |
开展信息宣传调研活动,组建信息宣传调研队伍,大力工作动态、亮点、典型。 |
根据信息宣传调研考核办法计分,满分15分。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上每刊发一篇信息加0.5分,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永州人社》上每刊发一篇信息加0.1分,全年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市综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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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人社政策。 |
根据政策宣传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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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走进”活动。 |
根据“五走进”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人力资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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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 |
根据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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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文体活动。 |
根据各地文体活动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机关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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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人社(15分) |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听证事项和程序。 |
根据各地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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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回避等制度。 |
根据各地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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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行政服务项目,建立行政服务清单,规范并出台服务流程。 |
根据各地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窗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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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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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
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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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和群教活动“回头看”及整改落实。 |
根据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和群教活动“回头看”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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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 |
根据干部队伍执行力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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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
根据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情况打分,满分5分。 |
市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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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
根据中央、省、市信访件办理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分。 |
市局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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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
根据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情况排名打分,满分50分。 |
市局就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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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促检查(10分) |
增强督查工作力量,加强督查工作,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各类材料,按时完成交办件、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 |
根据各地情况排名打分,满分10分。 |
市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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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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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
分值 |
责任单位 |
数据采集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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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民生实事(50分) |
城镇新增就业 |
完成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完成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的计0分。 |
50 |
就业科 |
局系统绩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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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市考核我局的重点工作(300分) |
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 |
按永政办函〔2015〕44号文件进行考核。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
180 |
相关科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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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工作 |
按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除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
120 |
相关科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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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履行法定职责(100分) |
认真履行本科室、单位各项法定职责,除完成省市考核我局的重点工作外,按时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5分;受到上级机关、省市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有举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扣分上限为本单位该项总分值。 |
100 |
各科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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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党的建设(120分)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活动 |
按要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活动,计15分,未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的,酌情扣分。 |
30 |
各科室、各单位 |
人教科 |
|
班子和队伍建设 |
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整体功能发挥好;加强干部职工培养教育管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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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我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完成任务计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按要求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完成任务计5分,受到黄牌警告的,每次扣1分,凡受到红牌警告的,该项工作不得分。 |
30 |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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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
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各项制度,完成任务计满分,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被查处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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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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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与效能建设(3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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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建设 |
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管理备案,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三统一登记”,未办理三统一的每件扣0.5分,被市政府或省厅等通报批评的扣1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不配合工作导致败诉或行政行为本身不正确的,每件扣0.5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积极主动参加配合全局创建工作,出现工作失误影响创建的,每件扣0.5分;其他有关依法行政具体工作,酌情扣分。 |
15 |
各科室、各单位 |
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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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信息;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完善;按要求进办事窗口;能在网上办理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及时回复公众网上办事咨询。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15 |
综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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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能建设 |
建议、提案办理:承办科室(单位)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应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征求意见,反馈信息,汇报办理情况,争取满意。办结后,凡出现代表委员不满意情况的,每件扣2分。 |
15 |
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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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发展环境与机关效能:按照我局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15 |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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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落实:严格遵守“中八省九市十”规定,无违规违纪的计15分,有违规违纪的视情节扣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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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省、市重点项目改革任务:按时报送改革项目每月进展情况(自评报告),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按时报送改革项目年度任务的倒排表,漏报的扣0.5分,迟报的扣0.2分;加强改革项目宣传工作,每月按时报送改革项目信息,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及时整理改革项目的资料台帐,年中迎接上级督查、年底迎接年度考评时,及时提供资料台帐。未建立资料台帐的,扣0.5分,资料台帐不全的,扣0.2分。 |
15 |
办公室 |
|
||||
上报(领取)文件、材料、资料等: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下月重要工作预安排,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临时文件、材料、资料等。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按照每次下发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按时派人到指定地点领取有关文件、材料、资料等。拒绝领取的,每次扣0.2分,延迟领取的,每次扣0.1分。 |
15 |
|
|||||
文件办理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按时办结机要室交办的有关文件材料,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忘记领导批示、没有办理的,每次扣0.5分;虽然办理、但没有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每次扣0.2分;虽然按时办结、但没有及时反馈报告或向有关单位回复的(回复件须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批、签字),每次扣0.1分。发文不按程序办理,拟写的发文稿有错情等,每次扣0.1分。 |
15 |
|
|||||
督查督办:按进度和要求完成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的议定事项和每月重要工作、推进改革任务,不按进度和要求完成的,在督查督办时受到通报批评,每项工作每次扣0.2分。 |
15 |
办公室 |
|
||||
会议考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等,严格落实考勤。每次会议,未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0.2分;迟到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0.1分;早退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0.1分。 |
10 |
办公室 |
|
||||
卫生检查:根据随机检查的结果,对卫生不达标的,依据卫生检查通报,每次扣所在科室(直属单位)0.1分。 |
10 |
|
|||||
机关值班:认真编排本科室值班表并放在局值班室备案,督促本科室人员按规定时限值班。未编排本科室值班表的,每次(周值班表)扣0.1分;轮到值班的一周,未组织本科室人员值班的,扣0.5分;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值班的,或者随意缩短值班时间的,每次扣所在科室0.1分。 |
15 |
|
|||||
绿色永州建设 |
完成年度绿色永州建设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 |
10 |
|
||||
调研信息工作 |
按信息宣传调研考核办法计分。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上每刊发一篇信息加0.5分,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永州人社》上每刊发一篇信息加0.1分,全年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15 |
综调室 |
|
|||
业务经办窗口管理 |
根据局政务中心提供的检查评比结果,检查、督查受到批评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单位0.1分,扣完为止。 |
15 |
窗口办 |
|
|||
安全管理 |
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消安委通报的结果,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以市安委会和市消安委扣分为准,扣所在科室、单位相应分值。不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的,每次扣所在科室(直属单位)0.1分。 |
15 |
办公室 |
|
|||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按要求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搞好省、市综治民调测评、平安创建和控违拆违工作。根据市综治办通报的结果和局值班室模拟民调测评的结果,对不积极配合省、市民调测评的干部职工,不按时报送综治民调工作资料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直属单位)0.1分。年中迎接上级督查、年底迎接上级年度考评,我局被扣分的,局加倍扣除相关科室(单位)分值。 |
15 |
|
|||||
信访事项、网络留言、问政永州、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等事项办理:领导批示件办理:办理认真,调查事实清楚,答复汇报材料政策依据准确,被市委督察室、政府督察室通报的批示件每件扣1分;信访事项处理: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处理,拖延不办或敷衍办理酌情扣分,被通报的每件扣0.5分;网上信访事项处理:被通报的每件扣0.5分;其他平台信访事项办理:酌情扣分。 |
15 |
法规信访科 |
|
||||
计生管理 |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科室、单位及挂靠人员当年有政策外生育(含上年度政策外生育未上报)的,一票否决,取消绩效评估评先资格。 |
15 |
办公室 |
|
|||
财务管理 |
报表报送:上报财务报表,有关直属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把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上报至局机要室和规划财务科。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上报基金报表,有关直属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把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上报至局机要室和规划财务科。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 |
15 |
办公室 财务科 |
|
|||
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湘政办发〔2010〕20号)。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15 |
规划财务科 |
|
||||
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资金分配合理,管理到位,使用效益好。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15 |
|
|||||
审计监督:各项资金(含专项资金)使用依规合法,审计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或发现一般违规问题但及时整改到位。达到要求计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15 |
|
|||||
注:无“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或“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其他重点工作”指标任务的科室、单位,其分值列入“履行法定职责”指标。 |
附件3 2015年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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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再就业 |
职业培训 |
企业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机关事业 |
社保卡发放 |
人力资源开发 |
工资集体协商 |
||||||||||||||||||||||
|
|
创业带动 |
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 |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万元) |
|
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人) |
技能鉴定取证人数 |
征缴 |
同级财政补助(万元) |
参保总人数 |
征缴 |
征缴基金 |
参保总人数(万人) |
征缴 |
征缴 |
基金征缴(万元) |
年末参保人数(万人) |
征缴基金(万元) |
社保卡发放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持卡缴费或领取待遇人数(万人)☆ |
开通超过50%应用项目县市区数(个)☆ |
设立服务窗口(柜台)数(个)☆ |
乡镇(街道)、社区 业务专网覆盖率(%)☆ |
农村人力资源三年行动计划 ☆ |
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
新增创业主体数(户) |
带动城乡就业人数(万人) |
职业培训总人数 |
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万人) |
企业职工培训(万人) |
失业人员培训(万人) |
创业 |
||||||||||||||||||||||||||
合计 |
5.5 |
2 |
0.7 |
22000 |
3.6 |
100 |
6 |
30000 |
7 |
2 |
2.5 |
1.2 |
1.3 |
12000 |
10000 |
113000 |
2700 |
30 |
6800 |
57000 |
37.5 |
7000 |
1400 |
19600 |
14 |
90000 |
425 |
425 |
260 |
14 |
15 |
100 |
56680 |
89 |
市本级 |
\ |
\ |
\ |
\ |
\ |
\ |
\ |
2000 |
0.55 |
0.15 |
0.2 |
0.1 |
0.1 |
2400 |
2000 |
37200 |
330 |
8.10 |
2750 |
19320 |
3.60 |
1200 |
470 |
\ |
1.15 |
14100 |
7 |
7.3 |
\ |
\ |
1 |
\ |
7300 |
89 |
冷水滩 |
0.51 |
0.2 |
0.09 |
2300 |
0.36 |
100 |
0.6 |
3000 |
0.5 |
0.15 |
0.15 |
0.1 |
0.1 |
600 |
500 |
12000 |
230 |
2.10 |
290 |
4340 |
3.76 |
600 |
90 |
1300 |
1.2 |
5870 |
38 |
38 |
16 |
1 |
1 |
100 |
3600 |
89 |
零陵 |
0.58 |
0.22 |
0.1 |
2200 |
0.34 |
100 |
0.6 |
3000 |
0.5 |
0.15 |
0.15 |
0.1 |
0.1 |
950 |
800 |
9400 |
250 |
2.10 |
400 |
3710 |
4.50 |
600 |
90 |
1850 |
1.09 |
11000 |
42 |
42 |
25 |
1 |
1 |
100 |
3600 |
89 |
祁阳 |
0.63 |
0.24 |
0.105 |
2800 |
0.46 |
100 |
0.9 |
4000 |
0.75 |
0.2 |
0.3 |
0.15 |
0.1 |
1000 |
900 |
12000 |
320 |
2.55 |
520 |
5390 |
5.00 |
910 |
140 |
3420 |
2.6 |
12420 |
66 |
66 |
45 |
1 |
1 |
100 |
6400 |
89 |
东安 |
0.46 |
0.17 |
0.06 |
1800 |
0.3 |
100 |
0.5 |
3400 |
0.5 |
0.15 |
0.15 |
0.1 |
0.1 |
850 |
700 |
8000 |
190 |
2.22 |
380 |
3600 |
3.10 |
520 |
120 |
1900 |
1.19 |
7550 |
44 |
44 |
30 |
1 |
1 |
100 |
5200 |
89 |
双牌 |
0.36 |
0.12 |
0.03 |
1300 |
0.21 |
100 |
0.4 |
2000 |
0.4 |
0.1 |
0.15 |
0.05 |
0.1 |
550 |
450 |
3300 |
130 |
1.05 |
220 |
1490 |
1.75 |
340 |
50 |
650 |
0.48 |
2330 |
14 |
14 |
8 |
1 |
1 |
100 |
3700 |
89 |
道县 |
0.57 |
0.21 |
0.07 |
2100 |
0.38 |
100 |
0.7 |
2500 |
0.55 |
0.15 |
0.2 |
0.1 |
0.1 |
950 |
800 |
5800 |
250 |
2.22 |
390 |
3470 |
3.85 |
520 |
90 |
2100 |
1.29 |
11100 |
48 |
48 |
30 |
1 |
1 |
100 |
5300 |
89 |
江永 |
0.36 |
0.12 |
0.03 |
1300 |
0.21 |
100 |
0.4 |
2000 |
0.45 |
0.15 |
0.15 |
0.05 |
0.1 |
650 |
550 |
4100 |
130 |
1.26 |
260 |
1490 |
1.63 |
320 |
50 |
750 |
0.58 |
2920 |
18 |
18 |
11 |
1 |
1 |
100 |
3700 |
89 |
江华 |
0.42 |
0.16 |
0.05 |
1900 |
0.3 |
100 |
0.4 |
2200 |
0.65 |
0.15 |
0.3 |
0.1 |
0.1 |
850 |
700 |
6500 |
210 |
1.89 |
370 |
3600 |
1.96 |
450 |
70 |
1900 |
0.93 |
5030 |
34 |
34 |
26 |
1 |
1 |
100 |
3700 |
89 |
宁远 |
0.57 |
0.21 |
0.07 |
2300 |
0.38 |
100 |
0.7 |
2400 |
0.7 |
0.2 |
0.3 |
0.1 |
0.1 |
950 |
800 |
6000 |
240 |
2.34 |
430 |
4340 |
2.93 |
550 |
90 |
2800 |
1.78 |
8940 |
55 |
55 |
33 |
1 |
1 |
100 |
5300 |
89 |
新田 |
0.41 |
0.15 |
0.04 |
1600 |
0.26 |
100 |
0.4 |
1600 |
0.4 |
0.1 |
0.15 |
0.05 |
0.1 |
950 |
800 |
3400 |
120 |
1.83 |
300 |
2600 |
2.14 |
360 |
70 |
1330 |
0.74 |
3690 |
26 |
26 |
16 |
1 |
1 |
100 |
3700 |
89 |
蓝山 |
0.41 |
0.15 |
0.04 |
1600 |
0.26 |
100 |
0.4 |
1600 |
0.5 |
0.15 |
0.15 |
0.1 |
0.1 |
600 |
500 |
4100 |
120 |
1.83 |
310 |
3100 |
2.48 |
450 |
70 |
1300 |
0.9 |
4700 |
26 |
26 |
16 |
1 |
1 |
100 |
3700 |
89 |
回龙圩 |
0.05 |
0.01 |
0.005 |
50 |
0.005 |
100 |
\ |
200 |
0.14 |
0.05 |
0.05 |
0.02 |
0.02 |
200 |
150 |
600 |
80 |
0.03 |
20 |
120 |
0.20 |
10 |
\ |
35 |
0.022 |
170 |
1 |
0.7 |
0.1 |
1 |
1 |
100 |
740 |
89 |
金洞 |
0.07 |
0.01 |
0.005 |
50 |
0.005 |
100 |
\ |
100 |
0.16 |
0.05 |
0.05 |
0.03 |
0.03 |
200 |
150 |
600 |
100 |
0.09 |
50 |
430 |
0.20 |
50 |
\ |
185 |
0.048 |
180 |
4 |
4 |
2.5 |
1 |
1 |
100 |
740 |
89 |
经开区 |
0.1 |
0.03 |
0.005 |
700 |
0.13 |
100 |
\ |
\ |
0.25 |
0.1 |
0.05 |
0.05 |
0.05 |
300 |
200 |
\ |
\ |
0.39 |
110 |
\ |
0.40 |
120 |
\ |
80 |
\ |
\ |
2 |
2 |
1.4 |
1 |
1 |
100 |
\ |
89 |
注:带☆的为重点工作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