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同意,市委宣传部(“永州智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2016年永州市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智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全市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可组织申报。投标须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共设立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12个,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四、投标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高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课题组成员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领衔,并原则上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课题组成员一般1—3人,其中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
3、课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调研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
4、一个课题组原则上限投标一项课题。
5、课题组研究人员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立项并收回项目经费。
五、招标程序
1、投标人可登录永州新闻网“理论视窗”栏目,下载《永州市社科基金招标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投标的《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8月底前将原件及电子版(刻光盘)统一报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逾期不予受理。
2、9月上旬,市委宣传部对投标《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3、建议中标课题名单报领导审批后确定,由市委宣传部(“永州智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立项通知书。
六、经费拨付
课题一经立项,其资助经费实行分步拨付的方式进行,即下达立项通知书后拨付50%,其余50%待课题验收后拨付。撤销课题或课题鉴定验收不合格者缴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七、研究成果
各课题必须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颁发课题结项证书。研究成果属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智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联系人:张穆宸
联系电话:8358427
电子邮箱:LJK8358@163.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
附件1:2016年永州市社科基金招标项目。
附件2:永州市社科基金招标项目申请书。
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