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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试点项目保险机构招标公告
  • 2016-06-03 15:06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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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单位: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项目名称:永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试点项目保险机构选定 

3、项目内容:永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 

4、项目概况:永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试点项目,永州市所属三、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 

5、保险服务期限:试行三年(2016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若无大改动,到期后再签合同。 

6、确定承保公司家数: 

永州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试点项目共选取四家保险公司,采取联合供保形式承保,其中: 

第一名为主保单位,承担总保险的48%。 

第二名为第一协保单位,承担总保险的22%。 

第三名为第二协保单位,承担总保险的18%。 

第四名为第三协保单位,承担总保险的12%。 

7、 招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承保范围:医疗事故责任保险 

9、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9.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且具有中国保监会报备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9.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9.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5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获得其市级(含市级)及以上分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才能参与招标; 

9.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获取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12点,下午3-5点(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10.2 获取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州附录公司(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百业二街57号二楼、湘江东路塞纳河畔与林科教大楼间南行200米) 

10.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10.4提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件请提供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备查。 

11、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答疑 

11.1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请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并将质疑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至714485608@qq.com。 

11.2 澄清答疑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到各投标人邮箱。 

1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1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12.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招标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招标。 

12.4招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公告10.4条中规定的证件原件参加招标。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话:07468426445 

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153998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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