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大道联城段(K17+960至曲河水厂)给水管安装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许准字(2015)5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城投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大道联城段(K17+960至曲河水厂)给水管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
2.3 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 54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永州大道联城段(K17+960至曲河水厂)给水管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7 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2015年8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
3.5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其中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整,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示投标保证金保函,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4月 18 日 9时30分。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3174633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路228号(八中北门旁)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87606026
传 真:0746-8442955 邮 箱:4555629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