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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2013-12-27 14:47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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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3〕2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永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3日



永州市国企改革工作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扫尾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工作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企业主体、班子主角、职工主人、依法改革”为原则,以“两个置换”(置换国有产权、置换国有职工身份)为核心,采取“分类指导,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积极稳妥,务实推进”的方法,加快全市国企改革步伐,推进永州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市直部门管理的22家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2013年底全面启动改革,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可以以时间换空间暂缓改革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要说明暂缓改革的理由,由市国企改革办进行调查核实,报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同意。

2、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企业,2013年底启动潇湘纸业公司、零陵耐火材料厂2家企业的改革,2014年启动九疑股份公司、市药业集团、煤建总公司、零陵煤矿4家企业的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3、县区管理的企业,在2013年底全面启动,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三、改革方式

根据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通过依法破产、改革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靠大做强3种方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目标。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企业,由市国资委负责改革;市直部门管理的22家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改革;县区国企改革由县区负责改革。市国企改革办负责统一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全市的国企改革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含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审核指导协调和目标考核。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分工如下:

1、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市级联系包点领导

部门责任领导

企业责任领导

1

九疑股份公司

市国资委

易佳良

杨建奎

易俊陵

2

潇湘纸业公司

市国资委

刘尤碧

杨建奎

秦学群

3

零陵耐火材料厂

市国资委

张建亮

杨建奎

蒋利谱

4

市药业集团公司

市国资委

郑柏顺

杨建奎

刘  雄

5

零陵煤矿

市国资委

唐能武

杨建奎

唐相龙

6

煤建总公司

市国资委

唐能武

杨建奎

周志雄

2、市直部门管理的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部门责任领导

企业责任

领 导

1

汽车运输总公司

市交通局

李明清

裴路成

2

市第一工程公司

市住建局

李黎武 

冯辉跃

3

市燃料公司

市城管执法局

雷廷玉 

雷宝权

4

市报社印刷厂

永州报社

刘 波

齐子仲

5

市农机总公司

市农机局

李 凯

蒋利民

6

市种子公司门市部

市农业局

周善生

谢建华

7

市种子公司包装厂

市农业局

周善生

谢建华

8

市轻工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尹卫荣

9

市五化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向小龙

10

市华湘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邓广平

11

省进出口永州分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邓广平

12

市基地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曾昭武

13

市进出口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周克文

14

潇湘综合进出口公司

市商务局

翟方奇

尹松山

15

市金属材料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王建铭

16

市轻化建材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侯志坚

17

市金属回收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伍春生

18

市物资成套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廖事平

19

市物资贸易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朱建荣

20

市广告装饰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欧阳坚强

21

市物资财贸公司

市商务局

市物资事务办

翟方奇

李才胜

张文君

22

市金秋公司

市商务局

市商业事务办

翟方奇

李一凡

蒋文君

说明:部门管理的企业由市级分管领导联系指导。


五、改革资金的筹措

1、市直部门管理的22家企业,企业改革资金由部门筹措解决,对筹措资金有困难的企业,市财政可适当予以支持。

2、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6家国有企业改革资金由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筹措。第一轮国企改革的剩余资产和待改革的6家企业资产一并划转到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通过资产处置和融资筹措资金,确保改革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筹措资金有困难的企业,市财政可适当予以支持。

3、县区国企改革资金由县区自行筹措。

六、进度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个月。召开座谈会,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基础工作,报批改革工作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二)职工安置阶段,时间为3个月。破产清算,清理劳动关系,测算职工安置补偿金,工伤、职业病、重病鉴定;张榜公布职工安置费等情况;编制方案,上报审批;签订置换身份协议,发放职工安置补偿金。

(三)审计终结阶段,时间为2个月。法院依法下达破产终结裁定书,审计对破产清算结终作出审计报告。

(四)职能移交阶段,时间为2个月。整理材料,移交档案,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社会职能移交当地政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和市国企改革办公室成员,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由严志辉任组长,易佳良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唐松成、董石桂、蒋善生、唐湘林、石艳萍、舒平、郑柏顺、刘尤碧 、唐能武、罗双全、蒋建湘、张建亮、熊春明等同志为副组长,唐能武同志为执行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能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政策组、信访维稳组和资金筹措组,人员分别从相关单位抽调。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有国企改革任务的部门要相应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部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企业改革。企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本部门企业改革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企业改革负全责。企业和职工是改革的主体,企业领导班子是企业改革的主角,要积极协助、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企业改革。

3、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国企改革工作,为国企改革工作开“绿灯”,有关收费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绝不允许对国企改革设置障碍。市直各单位抽调参与国企改革的人员,原则上要与本单位工作脱钩。

4、完成政策措施。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准情况,妥善解决好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改革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按时完成。要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按程序操作运行,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勇挑重担,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影响改革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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