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公共服务 > 教育信息 > 义务教育划片
永州市宁远县2016年小学新生入学指导和学区划分
  • 2016-07-26 16:57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
  • 【字体:   

暑假一转眼就过半了,一年一度的开学季即将到来,家长们当中最焦虑的要数小学新生的家长了,大家迫切需要了解孩子分在哪个学区、怎样准备入学资料等等。 别急,小编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大家准备了这份最全的小学新生入学须知。 

入学年龄 

永州宁远县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公历)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凭父母、本人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其它证件到所属划片区域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校要利用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对户口本的真伪进行辨别)。全县智残、视残、聋哑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一律不得招收6周岁以下的儿童入学,否则,实行严格追责。同时,教育局对各校招收的6周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入学条件 

1、凡在莲花小学、实验小学、一小、二小、三小、五小、德源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印山小学就读的,分以下5个类别,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1)户籍在原舜陵镇的,须持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 

(2)父母调动工作进城的,须持组织人事部门调令,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 

(3)已在县城购房的,须持房产证原件或国土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两件齐全);按揭购房的,须持商业银行交款凭据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 

(4)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持营业执照(领证半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有半年以上交税记录、无交税记录的须出具税务机关的免税证明),经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再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等到社区签章备案。 

(5)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持用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及用工单位养老保险发票(一年以上),经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后,再到社区签章备案。若区域内学位不够,优先保障1、2、3类生源就近入学,4-5类生源可调剂安排入学。 

2、临时务工人员、城区租房户等人员子女到城区小学就读的,带临时务工证明、城区租房合同,先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审核、报名,再到所属社区签章备案。然后学校根据监护人务工时间长短、城内租房实情等,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学生到校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及学校学位余缺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这部分新生在本校或分校就读。 

居住地属莲花社区和舜峰社区的,在莲花小学本部学位超员时,安排到莲花小学分校(官桥完小)就读;居住地属印山社区、舜源社区、泠江社区、舂陵社区、文星社区、东溪社区、舜德社区、宝塔社区、逍遥岩社区、重华社区的,在实验小学、印山小学、二小、一小、三小、五小、德源小学等学校学位超员时,安排到实验小学分校(双板桥完小)就读。 

3、今年秋季农村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符合条件进城插班就读的,到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 

学区划分 



入学程序 

各学校按以下程序安排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 

1、政策宣传(8月20日-8月24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学校根据城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的各项宣传、准备工作。 

2、组织报名(8月25日-27日)。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25日-26日),各校对招生区域内的原始居民及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因工作调动人员子女予组织报名。第二阶段(8月27日),各校对进城经商人员、长期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临时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 

3、抽查审核(8月28日)。由县教育局对城区各小学符合条件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进行集中抽查,纪监部门进行监督。 

4、张榜公示(8月29日)。各校一年级新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凡群众举报在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在本校的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报到入学(8月30日-31日)。新生在公示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平行编班,所有新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 

资格审查表 


 


学籍管理 

一年级新生入学或其他年级学生插班入学后,由接收学校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所有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 

责任追究 

1、各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公平、公正招生,凡有弄虚作假、有偿招生、权钱交易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相关纪律及相关法律从严追责。 

2、各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凡不严格执行教育局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校长要予以免职,并对相关责任人一并追责。 

监督电话 

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举报学校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8874646159 (教育局基教股) 13789214542(教育局纪监室)(宁远发布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