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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11-12 17:36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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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5〕9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但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1〕10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起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零陵区)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方案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高效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探索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有效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和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造福全市人民群众。

二、工作目标

2016年3月底前,达到《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完成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申报和考评工作,成功通过考核验收;2017年8月前,达到《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各项指标要求,完成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申报和考评工作,成功通过考核验收。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建立和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体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工作,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主要指标

1. 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30%。

2. 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日运动量在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35%以上。

3.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30%。

5.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25%。

(二)工作重点

1. 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监测、诊断等工作。一是开展社区诊断,完成社区诊断报告。二是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三是开展全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四是建立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死亡监测。五是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死亡监测。六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禁烟,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每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七是开展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工作。八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九是开展患者自我管理工作。

2. 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一是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在主流大众媒体上设计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二是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满足相关工作需要。三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材料和支持性工具展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和咨询活动,设立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能知道。四是结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及“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3. 开展学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一是开设学生健康教育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授课时间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学时。二是以幼儿园家长会形式,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三是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填充。四是为所有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4.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定,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二是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三是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四是健康场所创建。每年各类健康场所创建不少于2家。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阶段(2015年9月15日一2016年3月31日)。

1. 宣传发动,全面启动(2015年9月20日前)。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出台考核办法。

2. 对照标准,全面推进(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方案》标准要求,全面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保障措施、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7大类24项71个指标的工作目标。

3. 攻坚克难,迎接评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对照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找准差距,逐条逐项整改落实,2016年1月底前完成各项达标项目,2016年3月底前完成省级考核验收申报和考评工作,成功通过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

(二)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阶段(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一是对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工作手册(试行)》,认真自查,待各项指标达标后,向省卫生计生委书面申报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暗访。三是及时高质量地做好整改工作,成功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现场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计生委,由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创建工作开展一次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实行限期办结制,同时负责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冷水滩区、零陵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具体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板报、网络等媒体,通过创建专栏、编制专题等多种方式,以生动具体、形式多样的视听及文字、照片,宣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知识、创建工作内容,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从“大卫生”的观点出发,从政策上、资金上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保障机制,确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任务的有效落实,取得预期效果。

(四)加强督促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心城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开展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示范区创建的,严格追责。冷水滩区、零陵区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细则



  附件:

永州市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细则

项目

内容

分解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保障措施

  (250分,附加40分)

  组织保障(80分)

  1.**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部门职责(20分)。查阅文件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0分,非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扣10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研究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按照本方案规定进度推进工作(15分)。查阅会议文件、签到册、影像资料、会议纪要等资料,没有资料的不得分,不足4次不得分。

  3.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有督导检查,有工作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政府绩效考核(15分)。查阅相关文件、督查通报等资料。

  4.**各部门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有工作计划,有检查评比(20分)。查文件资料,缺一项扣10分,无资料不得分。

  5.有技术专家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及办事处工作计划及有工作记录(10分)。查文件资料,无资料不得分。

  经费保障(50分,附加20分)

  1.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20分)。查文件资料,提供了配套项目经费的计20分,否则不得分。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为 1:1的附加10分,2:1及以上的附加20分。如无中央投入经费,全部为地方配套经费,则得20分,同时附加20分。

  2.**疾控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的10%(20分)。查阅文件资料满足要求的计20分,未安排专项业务经费的不得分,专项业务经费少于整体业务经费1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3.工作经费专款专用(10分)。查文件、账册、财政拨款单据复印件及经费使用情况,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政策保障(70分,附加20分)

  1.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25分)。查文件资料,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具体工作计划的计25分,列入多部门工作计划的计15分,列入卫生部门工作计划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

  2.**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划(20分)。查文件资料,政府出台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规划的计得20分,多部门出台的计15分,单独由卫生局出台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

  3.每年出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相关政策(25分)。查文件资料,政府出台了政策并落实的计25分,多部门出台了政策并落实的计20分,卫生局出台了政策并落实的计15分;每年出台2项及以上政策的附加20分,否则不得分。

  队伍保障(50分)

  1.**疾控中心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3人(20分)。查文件资料、走访办公现场,有独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计20分,1-2人的计10分,无独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科但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计10分,1-2人的计5分,否则不得分。

  2.区疾控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查阅相关培训资料,每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3.市疾控中心对下级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10分)。查相关资料,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查阅相关培训资料,每少一次扣2.5分,扣完为止。

  二、社区诊断

  (50分)

  开展社区诊断,完成社区区诊断报告(50分)

  从社会学、流行病学、管理学角度出发,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出具完整的社区诊断报告。

  1.开展社区诊断工作(20分)。1-2年开展1次的计20分,3-4年开展1次的计15分,5-6年开展1次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

  2.**  完成社区诊断报告(30分)。社区诊断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1)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2)当地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3)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

  社区诊断报告反映辖区1-2年情况的计10分,3-4年情况的计8分,5-6年情况的计5分,否则不得分。

  三、监测

  (155分)

  死因监测(45分)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死亡网络报告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15分)。查看死因专报系统和相关文件资料,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的计3分,90%-99%的计4分,漏报率、审核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2.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率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10分)。查看死因专报系统和相关文件资料,二项指标各5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

  3.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的漏报调查(10分)。查文件和资料,每年开展1次漏报调查的计10分,2年1次的计6分,3年1次的计得3分。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10分)。查文件资料,每年出具1次报告的计10分,2年1次的计6分,3年1次的计3分。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分)

  开展全人群慢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

  1.每年完成1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20分)。查阅资料,每完成一个核心指标计5分,未开展不得分。

  2.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慢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包括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查3类指标)(15分)。查阅资料,每完成一个指标计5分,未开展不得分。

  3.撰写至少应涵盖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的监测报告(10分)。查阅资料:按要求撰写监测报告的计10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肿瘤登记(45分)

  建立全人群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及死亡监测。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低于15%,发病率与前1年比较在10%以内浮动(25分)。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辖区内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覆盖率未达100%不得分,覆盖率达到100%每一个指标不达标扣5分。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撰写至少应涵盖背景、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登记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生存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的报告(20分)。查资料,报告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三、监测

  (155分)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20分)

  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1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事件报告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的计6分,90%-99%的计8分,100%得10分。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撰写至少应涵盖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的报告(10分)。查资料,报告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60分附加40分)

  媒体宣传

  (35分附加20分)

  1.制定媒体宣传传播计划(5分)。查资料,没有传播计划的不得分。

  2.**主流大众媒体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宣传专栏(10分)。查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影像资料,有1个的计10分,2个及以上的附加20分,没有的不得分。

  3.每半年在电视台至少宣传1次(10分)。查电视台宣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影像资料,每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10分)。查资料和走访现场,每少一块扣5分,扣完为止。

  宣传资料技术支持

  (40分)

  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数据模板和核心信息。

  1.每年提供印刷数据和宣传栏模板分别不少于8种(10分)。查看模板数量,1-3种计3分,4-7种计6分,8种及以上计10分,否则不得分。

  2.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10分)。查看影像资料和相关工作总结,1-2次计4分,3-5次计7分,6次及以上计10分,否则不得分。

  3.每年提供不少于3种音像数据模板(10分)。查宣传资料技术支持电子版、影像资料及发放记录,1-2种计5分,3种及以上计10分,否则不得分。

  4.每年提供不少于8次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10分)。查看相关图片、计划、总结,1-3次计3分,4-7次计6分,8次及以上计10分,否则不得分。

  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40分)

  1.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10分)。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覆盖率50%以下的不得分,50%-90%的计5分。

  2.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社区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0分)。查资料,4次以下的每次2.5分,否则不得分。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1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90%的计5分。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宣传视频至少3次每星期播放(10分)。查阅资料和视频,宣传数据中至少有6种覆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内容且宣传视频至少每星期播放3次的计10分,宣传材料少于12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内容少于6种或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少于3次的计5分。

  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分)

  1.开设学生健康教育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授课时间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学时,中小学校开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15分)。查资料,覆盖率60%以下的不得分,60%-79%的计5分,80%-99%的计10分。

  2.利用幼儿园家长会,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  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10分)。查资料,覆盖率60%以下的不得分,60%-79%的计3分,80%-99%的计7分。

  宣传日活动(20分附加20分)

  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牙日等开展相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主题活动,每年至少3场,每次不少于300人(20分)。查资料,每年4场及以上的可附加20分。

  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135分附加60分)

  工作场所干预(20分附加20分)

  落实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企事业单位覆盖率30%以上(2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覆盖率10%以下的不得分,10%-19%的计10分,20%-29%的计15分,50%及以上的可附加20分。

  群众社区健身活动

  (25分)

  1.每年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5分)。查文件、图片、总结等资料,非多部门参与的计3分。

  2.社区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10分)。查资料,1-2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得5分。

  3.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达到35%以上(10分)。查阅社区诊断报告,5%以下的不得分,5%-14%的计3分,15%-34%的计7分。

  平衡膳食

  (20分)

  1.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不低于50%,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10分)。查资料,加工食品比例20%以下的不得分,20%-49%的计3分,知晓率10%以下的不得分,10%-29%的计3分。

  2.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10年降至8克(每年降低0.5克)(10分)。查资料,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

  烟草控制

  (30分附加20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禁烟,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为60%,2年内达100%(1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1年内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50%及以下不得分。50%-59%得5分,60%及以上得10分。2年未达到100%不得分。)。

  2.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系统外的2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1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1家无烟单位得5分,2家10分,创建5家以上附加20分。)

  3.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10分)。(查基线调查资料,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

  健康创建

  (40分附加20分)

  **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健康小屋等9类创建工作,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2家(40分)。查资料,每年每完成1家计5分,每年每类完成创建5家及以上附加20分。

  六、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130分附加120分)

  高危人群发现

  (70分

  附加80分)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20分)。查资料,60%以下的不得分,60%-74%的计10分,75%-89%的计15分。

  2.每2年为单位职工提供1次体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覆盖率达到50%,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20分)。查资料,覆盖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39%的计10分,40%-49%的计15分。80%及以上的附加20分,发现高危人群且进行管理的附加20分(建立档案有随访管理记录)。

  3.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可检测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的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逐年递增(30分)。查资料和现场抽查,每建立一个自助检测点计2分,提供全部5种自助检测服务1分。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工作(附加20分)。查资料,未实施的不得分。

  5.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及以上(附加20分)。查资料,未达要求的不得分。

  六、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130分附加120分)

  高危人群干预

  (60分)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危人群识别标准的宣传,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危人群生活方式干预。

  1.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以基线为基础实现逐年递增30%(20分)。查资料,以基线调查数据评分,标准知晓率为1%-9%的计5分,10%-19%的计10分,20%-29%的计15分,没有数据的不得分。

  2.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10分)。查资料,知晓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49%的计5分,50%-69%的计7分,没有数据的不得分。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10分)。查资料,知晓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49%的计5分,50%-69%的计7分。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10分)。查资料。知晓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49%的计5分,,50%-69%的计7分。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10分)。查资料,知晓率10%以下的不得分,10%-19%的计5分,20%-29%的计7分。

  口腔卫生

  (附加40分)

  1.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对以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的儿童龋齿的充填率应在2015基础上,逐年增加30%(附加20分)。查资料,增加1%-9%计5分,10%-19%计10分,,20%-29%计15分,机构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得20分。

  2.为所有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对 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附加20分)。查资料,达到1%-9%的计5分,10%-29%的计10分,,30%-49%的计15分。

  七、患者管理(120分附加20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60分附加20分)

  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人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及以上(20分)。查阅资料及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高血压患者登记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44%的计4分,45%-59%的计7分,,60%及以上的计10分。糖尿病患者登记率30%以下的不得分,30%-44%的计4分,45%-59%的计7分,60%及以上的计10分。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35%和30%及以上(20分)。查阅资料及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15%以下的不得分,15%-24%的计4分,25%-34%的计7分,,35%及以上的计10分。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10%以下的不得分,10%-19%的计4分,20%-29%的计7分,30%及以上的计10分。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30%和25%及以上(20分)。查阅资料及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10%以下的不得分,10%-19%的计4分,20%-29%的计7分,30%及以上的计10分。糖尿病血糖控制率5%以下的不得分,5%-14%的计4分,15%-24%的计7分,25%及以上的计10分。

  4.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的动态管理。(附加分20分)。查阅资料及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有动态管理的附加20分,否则不得分。

  患者自我管理(60分)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明确纳入当地日常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中;社区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培训;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

  1.1年内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10个,逐年增加(30)。查阅资料,每个自我管理小组计1分,每个自我管理小组每年完成6次及以上活动的计2分,3-5次活动的计1分,2次活动及以下的不得分。

  2.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30%(30分)。查阅资料,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30%及以上的计30分,30%以下的每少1%扣1分。

  注释:带*的项目为核心指标。

  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达标总分≥700分,同时必须满足核心分≥180分。

  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达标总分≥800分,同时必须满足基本分≥650分,附加分≥150分,核心分≥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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