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站、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连续开展“计划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局制定了《永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我局。
联系人:谢剑雄
联系电话:0746-8323874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