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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15-11-14 10:1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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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10月11日

  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以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沉着应对挑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具体收支情况见下表:

市级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2013年完成数

2013年预算数

决算占预算%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

 

 

 

1、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

405,704

281181

144.29

其中:公共财政收入

173,262

167658

103.34

     上级补助收入

215,933

113523

      债券转贷收入

10,500

 

 

     上年结余

6,009

 

 

2、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

399837

281104

142.24

其中:公共财政支出

397858

265196

150.02

     转移性支出

-2641

15908

     债券还本支出

4620

 

 

3、年终结余

5867

77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4,238

 

 

4、净结余

1,629

7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1、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39,532

3,885

1017.57

政府性基金收入

9,035

3165

 285.47

上级补助收入

20,867

 

 

上年结余

9,630

719.94

 

2、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22668

3526.68

642.76

政府性基金支出

22111

3526.68

 626.96

上解上级支出

557

 

 

3、年终结余

16,864

358.26

三、社保基金收支

 

 

 

1、社保基金收入总计

219489

161010

136.3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14484

78980

 145.08

上年结余

92732

82030

 

上级补助收入

3875

 

 

下级上解收入

8398

 

 

2、社保基金支出总计

115503

87452

132.0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2785

87452

 117.58

补助下级支出

3875

 

 

上解上级支出

8843

 

 

3、年终结余

103986

73558

——财政收入稳中有增。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32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加6246万元,增长3.7%。

——收入质量有所提高。2013年,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82411万元,比上年增加3867万元,增长4.9%,增幅分别超过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2.2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比,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3年,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如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和医疗卫生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20.7%、77.4%和31.4%;剔除市本级筹集教育化债资金等不可比因素,教育支出较上年同比增长31%。

——向上争资成效显著。2013年,上级转移性收入总额2159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24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0.2%,比上年增加52692万元,增长30.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71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1%;与上年同比增加14524万元,增长20.4%。

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财政运行收支矛盾突出、对上级财政依赖较大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绩效。

一、市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市级预算体系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预算及其执行、财政收入征管、支出结构、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和管理绩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

一是市国土局未及时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1510万元。

二是土地出让金欠收款还有41115万元未收回。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2013年末财政已列支但未拨付款项的资金累计67个项目27053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11个项目资金4238万元。

二是省基建专户2013年底,有43个项目10543万元资金未拨付使用。

三是2013年底,省下达的土地整理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还有40个项目未完工结算,结存资金1683万元。

四是“菜篮子”建设资金2013年底还有1个项目800万元未拨付使用。

五是冷水滩区城区中小学学位建设资金2013年末结存2852万元未拨付到项目。

(三)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未建立管理制度。

2013年初预算安排“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500万元,共涉及30个预算单位,其主要问题:一是没有制订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审查、监管使用等内容。二是资金安排使用零散,未构建具体项目库,因年初预算无具体项目,致使实际支出分散到30个单位57个小项目。

(四)财政出借资金回收不及时。

一是国土资金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的资金4611万元。

二是国有资产处置财政专户2013年借出资金57万元未收回。

三是预算外财政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调剂资金2056万元。

四是市本级基建资金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的借出资金8897万元。

五是市财政总预算2013年底未收回的借出资金16370万元。

(五)预征税款1518万元。2013年度预征7个单位各项税款1518万元。

(六)部分税种征收不规范。

一是未随营业税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0万元。

二是抽查部分纳税单位部分税种存在多征少征税费现象。其中多征营业税54万元、企业所得税93万元,少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万元,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3万元。

三是部分企业欠税金额较大。如2013年底市第二公交公司历年累计欠交税款392万元。

(七)税收保障办法执行不到位。2013年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的通知》,其中规定市级应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单位37个。据了解,绝大多数部门未按通知要求提供涉税信息,且各部门纳税信息未实现共享,税收保障办法未得到有效执行。如2013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国有资产出租收入678万元,应申报缴纳房产税81万元,经审计发现有27个行政事业单位欠缴5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科技局、畜牧水产局等5个单位,同时,对上述5个单位及市商务局、妇联、贸促会、文联、总工会、直属工委、编办、煤炭行管办、建材行管办、红十字会等共15个单位2013年度“三公”和会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如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一是市民政局未将上年结余的抚恤费等1531万元、上级2012年12月下达的市本级2013年度医疗补助等专项资金1069万元纳入年初收入预算。

二是市人社局2013年在往来账中列收专项资金315万元,列支562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123万元,均未纳入年初预算,也未编入决算。

(二)预算编制欠准确。

市人社局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275万元,为上年度非税收入524万元的52%。2013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502万元,为预算收入275万元的182%。

(三)基本支出挤占专项支出。

一是市民政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101万元。

二是市畜牧水产局在动物疫病检测试剂费中列支基本支出22万元。

(四)滞留专项资金。

市畜牧水产局所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08年和2011年共收到救灾资金80万元,2013年收到专项经费84万元,至审计时止,上述资金均未拨付使用。

(五)专项资金结余大。

市民政局2013年末专项资金累计结余2109万元,暂存款中专项资金余额1905万元,共计结余4014万元,未及时安排拨付。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

市人社局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应收款项524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243万元;应付款项1653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764万元。

(七)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在处置永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置程序欠规范;二是处置收入总额300万元,只收回120万元,其余180万元至审计结束时仍未收取;三是将处置收入120万元缴入市财政专户,未按规定的收入科目解缴国库;四是资产转让收入应缴未缴税费17万元。

(八)“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市审计局对市直15个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度市直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办法,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和报销程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15个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实际支出1939万元,较上年下降11%。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偏低,造成支出超预算。如在年初预算中对单位只安排人均0.7万元的公用经费和每车3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偏低,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二是部分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不够严格。1个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出国考察费6万元,1个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2个单位公务车辆超编,1个单位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借用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仍由下属单位承担。

四是财务核算不够真实。2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合计43万元,1个单位将专项会议经费与单位会议经费捆绑使用,致使支出核算数据不准确。

对上述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如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收征管,完善和落实税收保障制度。

一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有税收保障责任义务的单位协税护税工作等,进行考评和奖惩;财税部门应定期对市税收保障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对未履行税收保障职责义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应进行问责。二是尽快搭建信息平台。要定期召开国税、地税、财政、审计、国土、房管、规划、工商等部门联席会,适时互通情况,提供涉税信息,有效整合利用各类信息对重点税源进行宏观与微观分析监控,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财政增收。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市本级在设立专项资金时要同步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规范行为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和实现设立专项资金的目标。二是对上级已有但不够细化的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完善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管理办法,促使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财政往来款项清理清收力度,妥善处理整改到位。

对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财政部门下了很大功夫,近2年已清收2亿多元。但目前还有3亿多元未清理收回,有些款项甚至是上世纪90年代借出的。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并会同有关单位区分情况,汇总向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整改办法,按照政府决定狠抓整改落实。

(四)加强市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用好财政资金。

一是开展市直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清理。要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对2013年终结余资金逐项逐笔进行清理,将上年结余资金全额纳入下年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完整准确并切实可行,坚决压减结余资金。经清理确认属于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年终结余,市财政应予以收回进行统筹安排;对执行进度缓慢,年底有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余结转的项目进行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的项目。二是开展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清理。要组织对各预算单位暂存暂付往来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在分清往来款项形成原因的同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该收回的暂付款,督促单位坚决收回;对需要核销的暂付款,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对单位需继续使用的暂存款,要制订使用计划,确定用途和使用时间;对不需要使用的暂存款要收回财政。三是健全预算单位压缩结余的约束机制,促进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存量资金的应有效用。

(五)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控,持续压缩公务消费支出。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督促各部门单位制订明确适用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二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要完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编制并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使年初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

(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坚持抓好落实。

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规模和范围,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依据单位性质和业务工作量,科学合理核定授权支付额度,大幅降低授权支付额度,切实避免单位大额现金支付。二是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除经批准的特设账户外,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基本账户。三是进一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现金用量。根据省里规定,修订出台符合永州实际的公务卡制度实施意见,财政、监察、审计、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等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公务卡改革管理监督机制,适时解决公务卡改革中的问题,提高公务消费支出的安全有效性和公开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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