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10月11日
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以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沉着应对挑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具体收支情况见下表:
市级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2013年完成数 |
2013年预算数 |
决算占预算% |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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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 |
405,704 |
281181 |
144.29 |
其中:公共财政收入 |
173,262 |
167658 |
103.34 |
上级补助收入 |
215,933 |
11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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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转贷收入 |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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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 |
6,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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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 |
399837 |
281104 |
142.24 |
其中:公共财政支出 |
397858 |
265196 |
150.02 |
转移性支出 |
-2641 |
15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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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还本支出 |
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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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终结余 |
5867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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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
4,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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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净结余 |
1,629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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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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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
39,532 |
3,885 |
1017.57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9,035 |
3165 |
285.47 |
上级补助收入 |
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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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 |
9,630 |
7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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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
22668 |
3526.68 |
642.76 |
政府性基金支出 |
22111 |
3526.68 |
626.96 |
上解上级支出 |
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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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终结余 |
16,864 |
35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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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基金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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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基金收入总计 |
219489 |
161010 |
136.32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114484 |
78980 |
145.08 |
上年结余 |
92732 |
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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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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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上解收入 |
8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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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基金支出总计 |
115503 |
87452 |
132.08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102785 |
87452 |
117.58 |
补助下级支出 |
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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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解上级支出 |
8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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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终结余 |
103986 |
73558 |
——财政收入稳中有增。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32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加6246万元,增长3.7%。
——收入质量有所提高。2013年,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82411万元,比上年增加3867万元,增长4.9%,增幅分别超过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2.2个百分点。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比,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13年,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如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和医疗卫生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20.7%、77.4%和31.4%;剔除市本级筹集教育化债资金等不可比因素,教育支出较上年同比增长31%。
——向上争资成效显著。2013年,上级转移性收入总额2159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24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0.2%,比上年增加52692万元,增长30.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71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1%;与上年同比增加14524万元,增长20.4%。
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财政运行收支矛盾突出、对上级财政依赖较大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绩效。
一、市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市级预算体系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预算及其执行、财政收入征管、支出结构、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和管理绩效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国库。
一是市国土局未及时将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库1510万元。
二是土地出让金欠收款还有41115万元未收回。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2013年末财政已列支但未拨付款项的资金累计67个项目27053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11个项目资金4238万元。
二是省基建专户2013年底,有43个项目10543万元资金未拨付使用。
三是2013年底,省下达的土地整理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还有40个项目未完工结算,结存资金1683万元。
四是“菜篮子”建设资金2013年底还有1个项目800万元未拨付使用。
五是冷水滩区城区中小学学位建设资金2013年末结存2852万元未拨付到项目。
(三)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未建立管理制度。
2013年初预算安排“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500万元,共涉及30个预算单位,其主要问题:一是没有制订文化发展及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审查、监管使用等内容。二是资金安排使用零散,未构建具体项目库,因年初预算无具体项目,致使实际支出分散到30个单位57个小项目。
(四)财政出借资金回收不及时。
一是国土资金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的资金4611万元。
二是国有资产处置财政专户2013年借出资金57万元未收回。
三是预算外财政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调剂资金2056万元。
四是市本级基建资金专户2013年末未收回的借出资金8897万元。
五是市财政总预算2013年底未收回的借出资金16370万元。
(五)预征税款1518万元。2013年度预征7个单位各项税款1518万元。
(六)部分税种征收不规范。
一是未随营业税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0万元。
二是抽查部分纳税单位部分税种存在多征少征税费现象。其中多征营业税54万元、企业所得税93万元,少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万元,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3万元。
三是部分企业欠税金额较大。如2013年底市第二公交公司历年累计欠交税款392万元。
(七)税收保障办法执行不到位。2013年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的通知》,其中规定市级应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单位37个。据了解,绝大多数部门未按通知要求提供涉税信息,且各部门纳税信息未实现共享,税收保障办法未得到有效执行。如2013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国有资产出租收入678万元,应申报缴纳房产税81万元,经审计发现有27个行政事业单位欠缴5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科技局、畜牧水产局等5个单位,同时,对上述5个单位及市商务局、妇联、贸促会、文联、总工会、直属工委、编办、煤炭行管办、建材行管办、红十字会等共15个单位2013年度“三公”和会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如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一是市民政局未将上年结余的抚恤费等1531万元、上级2012年12月下达的市本级2013年度医疗补助等专项资金1069万元纳入年初收入预算。
二是市人社局2013年在往来账中列收专项资金315万元,列支562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123万元,均未纳入年初预算,也未编入决算。
(二)预算编制欠准确。
市人社局2013年年初预算安排非税收入275万元,为上年度非税收入524万元的52%。2013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502万元,为预算收入275万元的182%。
(三)基本支出挤占专项支出。
一是市民政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101万元。
二是市畜牧水产局在动物疫病检测试剂费中列支基本支出22万元。
(四)滞留专项资金。
市畜牧水产局所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08年和2011年共收到救灾资金80万元,2013年收到专项经费84万元,至审计时止,上述资金均未拨付使用。
(五)专项资金结余大。
市民政局2013年末专项资金累计结余2109万元,暂存款中专项资金余额1905万元,共计结余4014万元,未及时安排拨付。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
市人社局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应收款项524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243万元;应付款项1653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764万元。
(七)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在处置永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置程序欠规范;二是处置收入总额300万元,只收回120万元,其余180万元至审计结束时仍未收取;三是将处置收入120万元缴入市财政专户,未按规定的收入科目解缴国库;四是资产转让收入应缴未缴税费17万元。
(八)“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市审计局对市直15个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度市直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办法,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流程和报销程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15个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实际支出1939万元,较上年下降11%。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偏低,造成支出超预算。如在年初预算中对单位只安排人均0.7万元的公用经费和每车3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显偏低,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二是部分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不够严格。1个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出国考察费6万元,1个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三是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2个单位公务车辆超编,1个单位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借用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仍由下属单位承担。
四是财务核算不够真实。2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合计43万元,1个单位将专项会议经费与单位会议经费捆绑使用,致使支出核算数据不准确。
对上述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如下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收征管,完善和落实税收保障制度。
一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有税收保障责任义务的单位协税护税工作等,进行考评和奖惩;财税部门应定期对市税收保障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对未履行税收保障职责义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应进行问责。二是尽快搭建信息平台。要定期召开国税、地税、财政、审计、国土、房管、规划、工商等部门联席会,适时互通情况,提供涉税信息,有效整合利用各类信息对重点税源进行宏观与微观分析监控,挖掘和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财政增收。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市本级在设立专项资金时要同步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规范行为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和实现设立专项资金的目标。二是对上级已有但不够细化的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完善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管理办法,促使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财政往来款项清理清收力度,妥善处理整改到位。
对财政往来资金的清理,财政部门下了很大功夫,近2年已清收2亿多元。但目前还有3亿多元未清理收回,有些款项甚至是上世纪90年代借出的。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并会同有关单位区分情况,汇总向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整改办法,按照政府决定狠抓整改落实。
(四)加强市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用好财政资金。
一是开展市直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清理。要组织市直各预算单位对2013年终结余资金逐项逐笔进行清理,将上年结余资金全额纳入下年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完整准确并切实可行,坚决压减结余资金。经清理确认属于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年终结余,市财政应予以收回进行统筹安排;对执行进度缓慢,年底有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余结转的项目进行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的项目。二是开展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清理。要组织对各预算单位暂存暂付往来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在分清往来款项形成原因的同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该收回的暂付款,督促单位坚决收回;对需要核销的暂付款,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对单位需继续使用的暂存款,要制订使用计划,确定用途和使用时间;对不需要使用的暂存款要收回财政。三是健全预算单位压缩结余的约束机制,促进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存量资金的应有效用。
(五)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控,持续压缩公务消费支出。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督促各部门单位制订明确适用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二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要完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编制并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使年初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
(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坚持抓好落实。
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规模和范围,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依据单位性质和业务工作量,科学合理核定授权支付额度,大幅降低授权支付额度,切实避免单位大额现金支付。二是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除经批准的特设账户外,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基本账户。三是进一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现金用量。根据省里规定,修订出台符合永州实际的公务卡制度实施意见,财政、监察、审计、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等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公务卡改革管理监督机制,适时解决公务卡改革中的问题,提高公务消费支出的安全有效性和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