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 项目(专项)概况
(一) 项目(专项)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属全额预算拨款的正处级单位,设综治办、维稳办、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监督室、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30人,实有在编人员28人,聘请临时工4人。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积极协助党委对政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深入研究和总结推广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的经验,加强对事关社会稳定和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的协调,规范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好协管政法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增强为政法各部门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 项目(专项)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相关政策、有关文件规定,全面保障市政法工作的有力开展和正常运行,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我单位2016年收到市财政局下达资金340.25万元,其中拨入基本经费185.25万元,拨入专项经费155万元。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市政法委维稳、宣传平安永州,网格化管理、涉法涉诉专项经费90万元。
2、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检查评估及迎检经费45万元。
3、市政法委接待经费5万元。
4、市政法委铁路护路专项经费15万元。
(二)、2016年度我单位专项支出155万元,收支平衡。
(三)、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我单位根据相关的账务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各项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的项目使用过程中,坚持合规性、经济性、效益性三个原则,并充分考虑财政项目资金支出的多样性特征,确保了项目资金支出得到全方位的控制,提高了资金利用的效率,更好地发挥了项目的实际社会价值。
三、项目(专项)实施情况
(一)、我单位2016年度的专项资金实施均由2016年1月1日开始,2016年12月31日结束。收支平衡。
(二)、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资金支出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到了有章有循,有据可依,坚持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三大原则。一是合规性原则,就是用科学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使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到绩效评价分析上形成一整套科学运作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经济性原则,是指创新创目论证方式,优化项目资金支出结构,细化管理,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中成本节约的水平和程度。三是效率性和效果性原则,是指项目资金支出按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全面性和特殊性结合,科学性和实用性结合,以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在事前、事中、事后得到全方位的控制。
四、项目(专项)绩效情况
(一)项目(专项)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的2016年度各专项资金收支平衡,达到了预期目标,确保了我市政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地正常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1、 维稳、宣传平安永州、网格化管理、涉法涉诉专项经费,保障了维稳工作、宣传平安永州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涉法涉诉工作的正常开展。
2、 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检查评估及迎检经费,保障了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 接待经费,合障了政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4、 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保障铁路护路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绩效指标分析
2016年度,我单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消除各类不稳定隐患,坚持严打整治斗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夯实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维护了国家安全,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树立了良好的队伍形象,全面加强了政法队伍的建设。质量指标达到了百分之百;在日常工作中,科学规范地使用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及时性指标达到了百分之百;社会和平稳定,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单位的工作评价很高,服务满意度指标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政法工作发展前景广阔,政法工作在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对社会稳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在2016年度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充分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是提高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确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二)我单位在2016年度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加强。
1、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更好地做到依法理财,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使项目资金依法管理,以保障项目资金更加规范、安全、高效地使用。
2、为了更好地提高项目资金的运营效益,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每一笔项目资金更加阳光、有效的使用。
3、加强项目资金的风险防范。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借鉴往年在资产安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项目资金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风险舞弊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依法理财的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坚持以公开促进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将项目资金的预算、开支、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便于大家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的稳定和谐。
永州市政法委员会
2016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表2----2016年政法委绩效监控(接待经费).doc
附件表3----2016年政法委绩效监控(铁路护路专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