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江华国有林场,江华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永政办函〔2015〕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现就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一)坚持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依托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既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也要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抽查工作结束后,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二、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一)形成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健全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9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