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86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16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401号)要求,我委按照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引导、有效监管的原则,并考虑项目的示范性、引导性,从各市州申报的项目中,严格筛选了89个PPP项目,拟纳入PPP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补助计划。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规定,现将拟安排的2016年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9月14日—19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投资处0731-89991006 0731-89990791(传真) touzichu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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