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16〕24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永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9人),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永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
2.永州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9人)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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