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统计结果,按照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的要求,2016年1月,我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如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份,我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29.0%~86.7%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9.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0.2%,其中轻度污染占27.3%,中度污染占10.1%,重度污染占2.8%,无严重污染天气。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
图1 全省14个城市日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与2015年12月相比,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8.2%。除岳阳、益阳、郴州和永州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上升了9.7%、11.0%、6.5%和3.3%以外,其余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均有所下降,降幅在3.2%~41.3%之间。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与2015年12月持平;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的月均浓度分别上升了6.4%、8.6%、5.9%和10.9%。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了35.4%,其中除常德达标天数比例下降12.9%外,其他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有所上升,升幅在7.0%~56.7%之间。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下降了51.1%、25%、30.1%、27.6%;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下降1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下降6.2%。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是永州市,相对较差的是株洲市。
表1 1月份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备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项目为PM10、SO2、NO2、CO、O3和PM2.5六项。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环境空气质量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