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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关于启动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16-06-22 16:21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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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含管理区、经开区)减灾委办公室:  

6月15日至今,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市部分县(区)普降大到暴雨,致使零陵区、双牌县等11县区遭受洪涝灾害,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累计达到6715人。依据《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启动条件,市减灾委办公室决定于6月17日12时启动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  

永州市减灾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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