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食用植物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污染,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检查全覆盖。各县区食药监局对辖区内所有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管道、设备、容器以及包装材料,包括瓶盖、垫片等是否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是否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二是严格执法,成效显著。在检查中发现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使用含有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目前我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使用的管道、设备、容器都是不锈钢材质,油桶、瓶盖等包装材料都是食品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在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方面严查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进货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建立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并登记、保存相关记录,及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随机抽检食用植物油5个批次,均未发现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企业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均已整改到位。( 陈舒、雷伟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