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肉类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全市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以猪肉生产加工环节、销售和经营环节的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包含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及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购销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为重点行为,开展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猪肉,来源不明肉类、标识标签不合格肉类等。全市食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63人次,检查各类肉类生产加工经营单位4500余户。
二是注重规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指导肉类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切实督促猪肉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所购猪肉必须持有“两证两章”,并能进行溯源。同时督促生产企业及有能力的经营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猪肉的检验检测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全市共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26份,促进了肉类生产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三是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来源不明冷冻肉品查处和后处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规定,建立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猪肉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和全程督办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从快、从严查处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肉类各类违法案件23件,案值5.65万元,罚没款17.6万元,查获各类问题肉类1346.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