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考场后勤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延期机动车驾驶人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前场地适应训练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鉴于原永州市物价局批复的《关于核定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考场后勤服务中心有关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前场地适应训练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函复》(永价函〔2014〕70号)已经到期,鉴于该文件执行较好。经研究,同意你中心继续向自愿参加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前场地适应训练的考生收取场地适应性训练服务费,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
(一)收费对象:自愿要求参加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前场地适应训练的驾驶人。
(二)收费标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定价原则,核定你单位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前场地适应训练服务费每人每次160元(包括科目二考试内容的训练和考场提供全套智能评判场地考试系统车辆及服务)。
(三)你单位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和“质价相符、保本经营”的原则,与驾驶人或考生签订协议,依约提供与正式考试相同的车辆、配备指导老师或考官,跟车指导训练,方可收取考前场地适应性训练服务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进行考前适应性训练,强行收费。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的规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考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三、本函复自2015年12月10日起执行,期限三年,即2018年12月9日止。执行期间,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若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