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16〕1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推广普及无偿献血制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超额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道县人民政府等4个县区政府和市委党校等16个单位为“永州市201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胡昕若等11人为“永州市201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投身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履行献血义务,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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