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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13-05-14 16:5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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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份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目前,我市尚未报告H7N9禽流感病例,但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县区中小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麻疹、霍乱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防控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麻疹、霍乱等传染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增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控措施。

1.卫生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分析,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科学判断流行趋势;要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实验室的作用,加大对新发传染病防控检验力度,跟踪和掌握其流行规律、致病机理、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菌毒株变异等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控策略和措施。要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建立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制定医疗救治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并做好医院内部感染防护和药品、床位、物资、队伍等应急准备,确保救治迅速、处置有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努力降低重症患者发生率和死亡率。

2.畜牧水产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37号)的要求,将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暂时纳入一类动物疫病管理,对辖区内动物流感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鸽子、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等进行监测。对于禽类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要及时报告和送检,一旦发现H7N9病毒或家禽疫情,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要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要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阻断病毒向人传播。

3.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控工作。一是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和预案,落实措施。二是加强健康防病知识教育,落实好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学生随访与登记报告等制度。三是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教室、学生寝室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加强校舍的通风换气。四是若本地区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增多的情况,应减少或停止举行大型群体性集会或文体活动。五是一旦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应立即开展调查处置、病人隔离、病例救治、疫情控制等工作,减少疾病传播,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县区(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H7N9等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密切关注并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和发生趋势,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疾病危害。健全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预案,加强应急处置组织、经费、技术、物资、人员的准备,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依法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县区(管理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社区、乡村和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手足口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防病的意识和能力。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消除疾病危害因素。

四、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防控措施

各地要将H7N9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并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未履职或履职不力,造成疫情暴发流行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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