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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园林局片及滨江小学宿舍区棚改和湘江东路、湘永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信息公告
  • 2017-06-19 15:53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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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通告永政函〔2017〕134号《关于市园林局片及滨江小学宿舍区棚改和湘江东路、湘永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从2017年6月9日开始对园林局片及滨江小学宿舍区棚改和湘江东路、湘永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永政发〔2014〕2号《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机构,自该信息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到指定地点报名。 

一、房屋征收评估范围 

永州市园林局片及滨江小学宿舍区棚改和湘江东路、湘永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具体见项目征收红线图)。 

二、评估机构报名资格 

1、具有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且在本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 

2、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持有评估上岗证的人员(8人以上含8人)。 

4、具有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评估。 

5、近五年以来在评估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6、符合行业其他相关规定的。 

三、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与本次征收项目的评估单位于2017年6月29日前到永州市房产局三楼征收办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的征收和拆迁评估业绩(合同)。 

4、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和专门人员的评估上岗证及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的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请提交复印件并装订成册,随原件复核备查。 

联系人: 卢志宏 、张小国 

联系电话:0746-8476617 

永州市房产局 

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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