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函〔2014〕6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零陵区、蓝山县、双牌县人民政府,金洞管理区管委会四个单位授予“永州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宁远、江华、祁阳县人民政府因已获得全省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优秀单位,市里不再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省、市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希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更强的责任感、更扎实的工作做好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为推进富民强市、“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贡献。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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