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冷水滩城区廉(公)租房小区各租赁户:
为了加强廉(公)租房小区管理,发挥廉(公)租房的保障作用,请小区内所有租赁户准备好廉(公)租房居住申请资料,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8月31日内,到永州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复核,经复审后重新签订廉(公)租房租赁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我局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0746-8476217、8473182
特此公告。
永州市房产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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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城区廉(公)租房小区各租赁户:
为了加强廉(公)租房小区管理,发挥廉(公)租房的保障作用,请小区内所有租赁户准备好廉(公)租房居住申请资料,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8月31日内,到永州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复核,经复审后重新签订廉(公)租房租赁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我局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0746-8476217、8473182
特此公告。
永州市房产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