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
事项内容 |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
法律依据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59号) |
条 件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
受理时间 |
毎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请材料 |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4.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 5.本人2寸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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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下载) |
现场填写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初审合格后报街道复核→街道复核后汇总相关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我局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街道到我局领回打印好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交至社区发放给个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持有效证件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我局办理年检手续 |
办结时限 |
17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冷水滩区潇湘大厦就业服务大厅 |
承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
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844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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