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改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营与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的业务管理与经营工作。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科教兴社。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永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属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经贸科、合作指导科、政工科、财会统计科、监督审计科、纪检监察室七个业务科室。现有事业编制32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正副处级7人,科级及以下人员22人),退休36人,另有临时工作人员13人。车辆编制4台。
2015年预算安排财政正常经费拨款(补助)171.44万元,财政专项拨款75.4万元。2015年支出246.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4万元,专项支出75.4万元。
三、2016年单位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6年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59.28万元。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174.28万元;财政专项拨款85万元。
(二)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单位基本支出174.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
2、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8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机关聘请工作人员及托管中心经费项目30万元。主要依据是永府阅[2002]58号文件;主要用于供销社机关及“托管中心”13名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标准为人均工资每月2000元;经费主要由市财政补助;该项目能使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平稳过渡,确保供销社深化改革顺利推进。
(2)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费项目5万元。主要依据是永供合联字[2002]109号、永烟花办字[2003]2号、湘供经字[2015]2号、市政府2015年消防工作责任状等文件;主要用于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及整治,标准为每年2次全面检查,若干不定期检查;经费来源主要为市财政补助;该项目能有效预防和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的风险和流通秩序。
(3)“新网工程”配套资金项目50万元。主要依据是永政发[2007]4号、国发[2009]40号、湘政发[2010]24号、永政发[2011]23号、永农[2015]31号、永办发[2015]21号及中发[2015]11号文件;主要用于支持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两社一会”等;标准是根据争取“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额度来分配; 经费来源主要是市财政补助;该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供销社体制、机制和经营服务方式的创新,促进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3、2016年单位预算总收入259.28万元,预算总支出259.28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4683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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