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负责全市价格和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并提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三)监督检查价格调控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界定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提出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管理的建议。同时,参与涉及价格监督检查员的有关改革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部署的价格、收费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及违规问题。
(五)依法查处市直各执收单位、下级政府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罚各类违规收费、价格欺诈、价格龚断、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撒销和纠正下级政府的违法行为。
(六)组织和指导全市价格管理的社会监督工作,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承办价格举报案件。
(七)抓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维持市场价格秩序:加强行业价格监督检查,规范行业价格行为;加强民生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推进价格基础工作;加强价格投诉处置,畅通群众价格诉求。
三、2016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3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3万元,公用办公费用等19.6万元,项目支出(执法办案经费)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支出237.43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2016年基本支出11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83万元(基本工资27.86万元,统一津补贴51.08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09万元,调整工资6.84万元,奖金7.16万元,临时工经费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万元,会议费用3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
2、项目支出120万元(办案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6.4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2.8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其他各种费用100万元。
2016年预算收支平衡。
附件:
附件1:永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