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凤凰园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对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查,查处违法案件,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承办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农有地转、征有土地报批手续及国有土地的出让、转让、划拨、抵押前期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继续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与保持发展的关系,使我区国土资源事业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本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设4个内机机构,办公室、用地地产征收拆迁股、地籍地政股、执法监察股四个股室,全局实有人数15人,编制人数21人,在职人数23人,现有小车1辆。
2、2015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单位总收入201.19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59.19万元,专项拨款15,非税收入拨款127(工资福利支出131.4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6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6年单位收入情况
2015年单位总收入143.21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103.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0万元。
(二)2015年单位支出情况
1、2016基本支出8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2、2016年专项支出20万元,其中:
⑴ 土地变更调查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土地调查条例>>第六条,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及第四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2)国土整治专项经费10万元。
3、预算收平支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为143.21万元,预算总支出143.21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