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永政办发[1997]44号文件规定,本办(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
2、承担冷水滩区、零陵区城建档案具体工作;
3、研究制定永州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
4、监督和业务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和房地产权属档案工作;
5、作为永州市建设系统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建设信息交汇、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6、负责城建档案执法;
7、负责城建档案宣传和教育培训;
8、接收和管理城建档案及资料,负责城建档案编、研信息利用和咨询服务;
9、负责市政府和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馆)搬迁;
2、永州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为市政府提供准确、快捷的建设信息,为数字永州提供基础平台。
三、基本情况
1、人员、机构
本办(馆)是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系统信息中心三块牌子一个机构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法规)、基础设施及管线科、房屋建筑科(城建档案鉴定中心)、声像信息科(信息中心办公室)、管理利用科(建设系统现行文件中心)五个职能科室,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公开招考正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1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使用)车辆1台。
2、2015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安排我办(馆)预算211.96万元,其中正常拨款84.9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27万元。预算支出19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4万元,专项支出115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6年收入情况
2016年单位总收入353.28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74.28万元,可支配非税收入279万元。
(二)2016年单位支出情况
1、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74.2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27万元、绩效工资32.4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4.42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0.7万元, 其他支出(聘用人员工资)4.8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费用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2016年项目支出279万元,具体项目为:印刷费12万元,电费11万元,培训费11万元,专用材料费56万元,劳务费58万元,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130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万元。
3、2016年预算收支平衡。
五、补充说明
1、夜值班费:365天×200元=73000元。
2、财政直接扣缴的残联、工会等各种费用约30000元。
3、声像档案拍摄费约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