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办〔2016〕30号
各县区、管理区和永州经开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全面整改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按照《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州市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2015〕5号)(以下简称《攻坚战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4月12日市安委办召开的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调度会暨重大隐患推进会精神,现就2016年全市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职责
根据《攻坚战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2016年9月前,隐患整改率达到90%;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重大隐患(含新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安排按照《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州市2016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2016〕6号)部署开展。
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市能源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市城管执法局是城镇燃气管道行业主管部门。市、县两级能源和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职,组织制定2016年本辖区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管道单位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方案。各级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隐患整改
2016年,全市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要继续突出整治重点和难点,要全面彻底排查全市范围内石油(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等燃料气体,含城镇燃气)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的安全隐患。
管道单位是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整治管道安全隐患;要对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按照 “一患一案”的要求建立台账,制定的“五落实”的具体整改方案。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管道单位上报的管道隐患,要加强监控,定期进行抽查,督促管道单位履行整改责任。隐患整改完成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核销。对整改有难度的、需要集中力量整改的安全隐患,市、县各级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可以分级挂牌督办,下达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隐患整改时限要求、整改验收标准。
三、切实加强监管,及时沟通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对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服从监管指令、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管道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因规划、核准、建设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新增占压、重复占压的,或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协调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整改管道隐患的,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要强化监管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
各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隐患台账等资料,分别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执法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永州彩虹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企业)2016年油气管道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和“一患一案”隐患台账及上半年工作小结;10月30日前,将年度“一患一案”隐患台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并加盖公章,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报送工作纳入2016年度对各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烟危科,联系电话:8361275,邮箱:yzajywk@163.com。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