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2016﹞15号
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
《2016年永州市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6日
2016年永州市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82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湘安[20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区要对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县验收考核细则》,从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文化氛围、示范创建效果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江华县要力争在2016年底实现省级示范县授牌。宁远县、零陵区、新田县、江永县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达到示范县验收标准。蓝山县要积极争取,力争挤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验收笼子。其他县区(管理区)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对照各自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件开展。市安委办要加强指导与督促,确保全市示范县创建工作上台阶、出成果。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市所有乡镇已命名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的,要开展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还未命名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开展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力争2016年实现8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5个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各创建单位要与安监站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台账。各县区要加大对乡镇的督促、指导、投入,帮助创建乡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安办要加强创建业务指导,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三)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推荐一批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现场管理规范、安全投入充足、安全氛围浓厚的标准化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2016年实现2家企业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授牌,15家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授牌。各创建企业要对照《湖南省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验收考核细则》,完善创建方案,强化教育培训、抓好隐患整改,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各县区、管理区和永州经开区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创建活动。2016年底实现江华县经济开发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园区授牌。其他各创建园区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园区隐患排查整治,园区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得到有效执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园区创建工作的调查跟踪与检查考核,确保园区安全水平得到本质提升。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创建活动。全市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领域以及职业健康管理、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均要广泛开展标杆企业创建活动。力争2016年底每个行业(领域)实现3-5家市级安全生产标杆企业授牌,第三季度争取召开全市标杆企业创建流动现场会。要通过标杆企业示范创建,督促企业“制度更加健全、现场管理更加规范、设备状况更加良好、安全氛围更加浓厚、事故管控更加有力”;要通过开展“安全监管网格化、安全责任规范化、隐患治理标准化和打非治违常态化”示范单位创建,促进“四化”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教育部门要广泛开展“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2016年力争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5所,市级安全文明校园40所,省级文明交通示范校园10所,市级文明交通示范校园40所,创建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区2个。市教育局要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与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七)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市农业委员会要选择基层基础扎实、安全监管任务重、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力争2016年实现1个省级平安农机县授牌,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平安农机乡镇、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治跨行政区域、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等,严把拖拉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关,要将创建活动与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农机检审等结合起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八)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大公路治超力度,深入开展“文明样板路”和“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2016年力争实现省级平安公路2条、市级平安公路4条,命名表彰一批平安车站、平安渡口,要加强车船现场动态监管,加大标准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改造,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市交警支队要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禁摩限电”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任务,争取2016年底实现1个省级平安畅通县授牌。
(九)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活动。市住建局要选择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安全管理、施工手续等合符要求的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活动,2016年力争创建15个省级、20个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加强过程控制,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有效结合,强化对创建项目的过程控制与动态监管。
(十)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质量示范岗位示范创建活动。共青团市委、市安监局要在企事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广泛开展以“青春建功中国梦——青安岗在行动”为主题的青年安全生产质量示范岗位创建活动,2016年力争实现2个省级青年示范岗授牌,10个市级青年示范岗授牌。要通过示范创建激励和增强广大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旅游、质监、水利等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
二、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
(一)申报动员(1-4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层层宣传发动,动员各阶层积极申报创建计划,及时确定创建名单。各创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4-10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有关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对照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本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核验收(11-12月)。10月30日前,各县区于对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企业、标杆企业等进行初步验收,11月中旬,市安委办组织考核组对市级示范乡镇、示范企业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合格的乡镇、企业,由市安委办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11月下旬,省考核组对申报创建的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委办提请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平安学校、平安农机、平安交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位创建考核验收由牵头单位组织并按相关程序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注重对口帮扶。各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对口帮扶,指导、帮助乡镇开展示范创建,积极主动地协助对口乡镇解决创建工作的困难和矛盾。市直帮扶单位全年深入对口联系乡镇指导不少于2次,帮助解决创建资金不少于3万元。县区政府对每个拟创省、市示范乡镇安排创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万元,并督促县直帮扶单位加大业务指导和资金帮扶。
(三)严格督促检查。市安委办要定期调度创建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安监、住建、农业、交警、教育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直管创建单位督促、检查、指导,按时向省对口部门推荐评比,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动态管理。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今年,市安委办将对已经授牌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清理复核并重新认定,对工作管理滑坡且经整改后不能继续保持创建工作标准的,是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提请省安委办报省人民政府摘牌,是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由市安委办提请市人民政府摘牌。市安委办对县区、乡镇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排名,考核情况做为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凡示范创建工作排名后3名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不得评选省、市先进,凡排名后50名的乡镇不能评选市先进。